社保争议纠纷法院不直接受理应该先进行仲裁 。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法院会受理社保补缴案件吗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保手续,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案件范围,劳动者应向劳动行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社保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吗法律主观:
社保是否属于仲裁范围是要分情况而定的:1、因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索相关保险待遇,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和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2、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该类案件既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也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3、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但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足而引起争议的,也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 。劳动者对第二、三类社保争议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社保稽查部门举报,通过行政手段处理 。
法律客观:
【社保争议纠纷法院是否直接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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