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二 )


1、通过将董事会的议事规则规范化、科学化,初步建立了董事会的决策机制 。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三会四权”即股东会的最高决定权、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权、监事会的监督权与经理的日常经营管理权相互制衡的原则,针对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了公司的《董事会管理人员议事规则》,进一步详细明确了董事会、经理的职责与权限,在实际动作中,坚持董事会既不能随意干涉总经理的日常管理工作总经理也不能越权行事,必须接受董事会监督,基本形成了职权明确、科学制衡的运行体系 。董事会不介入具体事务、集中精力抓大事、抓决策,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经理人员专心致志抓生产经营、抓组织协调,增强了企业灵活性和市场应变能力,大大提高了工作效能和管理交通,实践证明:
“三会四权”的制衡机制,保障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运转 。
2、建立了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公司的整个管理体系中,最重要也最微妙的问题要算董事会与高层经理之间的关系了 。说它重要是因为如果这种关系处理得当,公司就会兴旺发达处理不当,公司可能会大伤元气,甚至一蹶不振 。说它微妙,是因为公司法对此只规定了粗略的原则,各种具体问题的处理上,留下了大量的活动余地,而由董事会和总经理自由周旋 。为次,我们分别制定了《经营者目标考核责任实施办法》 。初步建立了对企业以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 。
3、建立了规范财务管理与监督体系 。规范财务管理就是加强控制、监督与约束,要从基础管理工作抓起,特别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提高财务管理整体水平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提高核算整体水平加强资金管理 。
如何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方法具体如下:
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 确立企业独立的法人地位 , 明确政府作为出资人的权利和责任 , 落实企业法人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权利和责任 , 才能调动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 共同推动企业发展 。能不能自主经营、自我发展 , 是国企有没有生命力和竞争力的主要因素和标志 。要使国企具有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强大动力 , 就要让企业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和生产者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统一起来 , 使各方都能从企业的发展中直接获得与其贡献相称的利益 。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 让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和生产者都能通过适当的形式 , 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 根据自己对企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 依法享有各自的权益 。这就使企业不仅具有了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条件 , 而且具有了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强大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