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死亡通知单这部小说( 二 )


作为警察惩治犯罪似乎是天价天经地义的但是这种行为毕竟是有局限性的 , 丁科的厉害之处就在于突破了自己职业的局限性看似离开了警察生涯但是却比任何一个警察都更加称职 。
丁科这个角色 , 不论从理论的角度 , 还是从情节的角度 , 都存在内容撑不起人设和立意的问题 。作者想塑造一个有反省和思辨精神的悲悯者 , 实际刻画出的却是一个虚伪怯懦之徒 , 口口声声说什么“宿命” , 都在为他的自私、无能、无原则和不负责任开脱 。
本来作者是设计了罗飞和复仇女神 , 通过情节展示正反两方面的立场 , 引导读者自己去思考 , 丁科的故事带出了第三种立场 , 也带着读者从正方之外的立场去思考 , 到此为止都是好的 。但丁科这人物一出场 , 却带了某种“下结论”的意 。
他被设定成多年来一直在思考研究某些深层面问题的很有智慧和理论水平的老者 , 然而其观点的技术含量却只有微博点评的水准 , 实在非常违和 , 更重要的是 , 丁科的言论显示出作者对“法治”这个观念缺乏基本认识 。
花的比喻 , 非常不恰当 , 它把执法者的依法行事定性为“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 , 这个观念完全是错误的——谁说依法行事就是为了保证多数人的利益呢?谁说法治就精神就是可以理直气壮的拿少数人当炮灰呢?
虽然我的行为损害了多数人的利益 , 但它是法律赋予我的正当权力 , 所以受到法律保护 , 这才是真正的依法行事 , 体现了现代法律最重要的意义之一——保护弱势群体的正当权力 , 避免“多数人暴力”的发生 。
至于法律条文本身是否合理 , 相关权力是否即使在损害多数人利益的情况下也必须予以保障 , 这不是执法操作时该考虑的问题 , 这是立法者需要考虑的问题 , 如果法律条文不合理 , 应当由立法者修正 , 而不能由执法者越俎代庖 , 这才是法治啊!
死亡通知单的结局是什么杜明强死在自己心爱的女人手里 。袁志邦又复活了 。爆炸案是袁志邦一手策划的 , 他想让别人以为他死了 , 好让自己大E的身份隐藏 。碎尸案是丁科的儿子丁震做的 , 丁科知道凶手是自己的儿子 , 于是逃避世外 。
《死亡通知单》是周浩晖的“刑警罗飞”系列第四部 。该书共分为三部 , 分别为《死亡通知单》、《死亡通知单之二宿命》和《死亡通知单之三离别曲》 , 内容主要讲述了主人公罗飞与审判者Eumenides的一系列斗智斗勇 , 抓捕与反抓捕的故事 , 为周浩晖的里程碑之作 。
《死亡通知单》在2009年7月1日正式出版 。主人公罗飞 , 一个充满传奇性的警探 , 他拥有着异于常人的敏锐洞察力与沉着冷静的思考力 , 他的兴趣在于侦破各种离奇诡异的案件 , 他总在寻找各种问题的答案 。在作者的精心刻画下罗飞的形象颇具鲜明 , 并具有了不俗的人格魅力 。
扩展资料:
内容简介
人类的欲望种类包罗万象:求知欲、权力欲、金钱欲、爱欲、性欲、食欲等等,因此,欲望两个字,确是说不清道不明,却又谁也躲不开避不过 。
鬼怪是人类欲望的衍生物,失去了肉体的它们却拥有着胜过人类万倍的欲望——求生欲!他是一个病人,所要做的就是对于依旧渴望生存、执意流连现世的鬼怪出具——死亡通知书 。
十八年前 , 一起离奇的爆炸案 , 两个本可大有作为的年轻生命就此消亡 , 只留给死者的恋人和好友十八年的追念和自责 。
十八年后 , 爆炸案凶手再次现身网络 , 以Eumenides(复仇女神)为名发出死亡征集帖 , 由网民公投出他要杀死的对象 。
接下来的一系列连环凶杀事件表明:这是一场由Eumenides一手导演的正义审判 , 也是一场他和警方的角逐游戏!而这场游戏 , 却一次次地以Eumenides的胜利而告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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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通知单》
中国最高智商的社会犯罪小说 。让所有自认为高智商的读者拍案叫绝的佳作 。凡收到“死亡通知单”的人 , 都将按预告日期 , 被神秘杀手残忍杀害 。即使受害人报警 , 警方以最大警力布下天罗地网 , 并对受害人进行贴身保护 , 神秘杀手照样能在重重埋伏之下 , 不费吹灰之力将对方手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