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怎么计算( 三 )


(27)“预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预收购买单位的账款 。本项目应根据“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 。如“预收账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收账款”项目内填列 。如“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贷方余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 。
(28)“应付工资”项目,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工资”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如“应付工资”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
(29)“应付福利费”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福利费的期末余额,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按净利润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期末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
(30)“应付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
(31)“应交税金”项目,反映企业期末未交、多交或未抵扣的各种税金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如“应交税金”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 以“-”号填列 。
(32)“其他应交款”项目,反映企业应交未交的除税金、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各种款项 。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交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如“其他应交款”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
(33)“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 。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
(34)“预提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已经预提计入成本费用而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 。本项目应根据“预提费用”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如“预提费用”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合并在“待摊费用”项目内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
(35)“预计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预计负债的期末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预计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
(36)“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 。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期末余额可在本项目内反映 。如其他流动负债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及金额 。
(37)“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本息 。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
(38)“应付债券”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尚未偿还的各种长期债券的本息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债券”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
(39)“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 。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
(40)“专项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各种专项应付款的期末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专项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
(41)“其他长期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长期负债项目以外的其他长期负债 。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如其他长期负债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
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中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应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内单独反映 。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均应根据有关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后的金额填列 。
(42)“递延税款贷项”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转销的递延税款的贷方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递延税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
(43)“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 。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
(44)“已归还投资”项目,反映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 。本项目应根据“已归还投资”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
(45)“资本公积”项目,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
(46)“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其中,法定公益金期末余额,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所属的“法定公益金”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
(47)“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 。本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
科目和“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 。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号填列 。
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期末数的计算公式以“材料采购”(表示在途材料采购成本)、“原材料”、“周转材料”(比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库存商品”、“生产成本”(表示期末在产品金额)各总账科目余额加总后,加上或减去“材料成本差异”总账科目的余额(若为贷方余额,应减去;若为借方余额,应加上),再减去“存货跌价准备”总账科目余额后的净额,作为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