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燃易爆场所的标准定义( 四 )


注意事项:
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立面积不大于20㎡的独立库房进行单独存放 。
应在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处附近明显位置张挂严禁明火、易燃易爆等警告标识 。
根据存放物属性配备合适种类的消防器材,如干粉灭火器、消防沙等 。
易燃露天仓库的四周应有不小于6 m的平坦空地作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 。
有明火的生产辅助区和生活用房与易燃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30 m的防火间距 。有飞火的烟囱应布置在仓库的下风地带 。
储存的稻草、锯末、煤炭等物品的堆垛,应保持良好通风,注意堆垛内的温度、湿度变化,发现温度超过38℃或水分过低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其自燃起火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易燃易爆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