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专家称,獐子(河麂)是长江下游唯一生存的野生鹿科动物,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属于最原始的鹿科动物,是一种十分珍贵的物种资源 。根据《走私、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重大案件、特别重大案件立案标准》,河麂(獐子)属于我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河麂4只即构成重大案件;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河麂8只即构成特别重大案件,而许某与王某则非法猎杀23只,属于特别重大案件 。
据两位专家介绍,南京老山国家森林公园素有“南京绿肺、江北明珠”之美誉,公园内白鹭、苍鹭、獐子(又称河麂)等珍贵野生动物在此栖息 。该地区经过生物多样性科考统计,獐子的种群数量仅存七十只左右,种群分布破碎化,种群已经形成生殖孤岛 。涉案23只河麂属于老山河麂种群,后面如果得不到有效的种群补充和修复,将会面临灭绝的可能性,严重危害南京老山地区的獐子种群数量 。
许某与王某采用私设电网的方式猎杀野生动物,以食用为目的进行非法交易,在猎捕、运输、交易或者食用、加工过程中,还会产生细菌、病毒等传染病原体,极易引起大规模的疫情传播,对人类的身体健康乃至国家的发展都将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害 。
獐子是什么动物河麂,俗称“獐子”,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也是长江下游唯一生存的野生鹿科动物 。
2018年5月底、6月初,杨某、强某两次来到南京浦口的老山国家森林公园内,用犬只猎捕、杀害了幼年野生獐子……近日,南京浦口区检察院办理的全市首例野生动物领域生态多样性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调解结案 。被告人杨某、强某在受到刑事处罚的同时,还承担该案生态多样性损害赔偿和鉴定费用,支付赔偿金共计26.5万余元 。
促进生态环境平衡及时恢复,最快捷有效的办法是放归人工饲养的成年个体河麂,让其种群恢复至猎捕前生态基线水平 。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内容,浦口区检察院结合对杨某、强某实际赔付能力的调研,在实现惩戒的同时,也积极确保实际赔付,最终确定了生态赔偿的费用,要求被告杨某、强某共同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费用为16.5万余元、司法鉴定费用10万元 。承办检察官围绕国家环保政策、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老山生态资源重要性、修复工作计划等,对被告人进行了全面的说理阐释,杨某、强某对其行为危害性有了深刻认识,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关赔偿费用 。
如果吃獐子是不是违法的?獐子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吃獐子是犯法的 。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未按照特许猎捕证规定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处猎获物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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