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债务规定是什么( 二 )


新婚姻法 债务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新 婚姻法 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 只包括夫妻共同生活时间内产生的财产,不包括个人 婚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也包括共同 债务 问题,如果夫妻双方 离婚 ,不仅要对 共同财产 进行分割,也要对共同债务进行分割 。那么新婚姻法 债务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各自的债务是由各自进行偿还吗?新婚姻法 债务问题是怎么规定的?补充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基础上增加两款,分别作为该条第二款和第三款: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新婚姻法对 婚后财产 如何处理 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以前的婚前个人财产经过一段时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被取消 。因此,婚后 财产分割 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配 。但是由于生活的复杂性,生活中的夫妻双方很难达到条件相等的情况,总会发生一方较弱、一方出轨、一方 家暴 等等情况 。因此,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时,按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 抚养 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婚后财产分割并非像法律规定的那么简单,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二、婚后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一)哪些是婚后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如未约定归属的,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 医疗费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 遗嘱 或 赠与合同 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以上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转化为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时,不计入分割范围 。(二)哪些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分割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生产、经营的收益 2、 工资 、奖金 3、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4、 知识产权 的收益 5、因 继承 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6、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 住房补贴 、 住房公积金 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 养老保险 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9、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出 孳息 和自然增之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在的时间内所产生的相关债务,则应该视为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应该由双方共同偿还 。但是如果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是由另一方个人所欠,那么则有权利拒绝共同偿还的责任 。如果双方无法就共同财产以及共同债务的分割而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 诉讼。
我想问问新婚姻法债务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新婚姻法对债务的规定对于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系个人债务,关键还是看证据 。夫妻共同债务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外所负债务 。所以,举证个人债务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证明该债务不是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面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共同生活 。不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好证明,不再赘述 。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负债未用于共同生活可从两方面证明:(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本人承担清偿责任 。(2)、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如果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并与夫妻中的一方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用债务人的个人财产清偿 。由此可知,个人担保因其未用于共同生活,一般不宜推定为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