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融资的地点有限制吗( 二 )


我国对企业融资的要求有哪些企业融资要求的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股权融资的形式主要为定向增发,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
【法律依据】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除符合本章第一节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二)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
香港上市公司如何融资,融资的条件,要求有哪些你好,融资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1]也就是说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 。
听说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出现了新规定,主要有哪些第一部分:重点内容有哪些
1、重点一修改哪些内容?三大方面
一是规模 。
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份的20% 。
二是频率 。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 。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 。但对于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的,不受此期限限制 。
三是募资投向理财产品的规则 。
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融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
【上市公司融资的地点有限制吗】2、重点二何时实施?自发布之日起
对于新政,业界最关注的问题还包括时间上的新老划断 。
今日的发布会上,邓舸介绍,为了实现平稳过渡,在适用时效上,《实施细则》和《监管问答》自发布或修订之日起实施,新受理的再融资申请即予执行,已经受理的不受影响 。
邓舸指出,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次再融资监管政策的调整属于制度完善,不针对具体企业,所有上市公司统一适用 。
3、重点三因何出新政:存在三大问题
据了解,现行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字2006年实施以来,在促进社会资本形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市场情况的不断变化,现行再融资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需调整,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融资倾向 。
有些公司脱离公司主业发展,频繁融资 。有些公司偏项目、炒概念,跨界进入新行业,融资规模远超过实际需要量 。有些公司募集资金大量闲置,频繁变更用途,或者脱实向虚,变相投向理财产品等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 。
二是非公开发行定价机制选择存在较大套利空间,广为市场诟病 。
非公开发行股票品种以市场约束为主,主要面向有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特定投资者,因此发行门槛较低,行政约束相对宽松,但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投资者往往偏重发行价格相比市价的折扣,忽略公司的成长性和内在投资价值 。
过分关注价差会造成资金流向以短期逐利为目标,不利于资源有效配置和长期资本的形成 。限售期满后,套利资金集中减持,对市场形成较大冲击,也不利于保护投资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
三是再融资品种结构失衡,可转债、优先股等股债结合产品和公发品种发展缓慢 。
非公开发行由于发行条件宽松,定价试点选择多,发行失败风险小,逐渐成为绝大部分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的首选再融资品种,公开发行规模急剧减少,同时,股债结合的可转债品种发展缓慢 。
4、重点四着力点在哪?三大方面
本次修订《实施细则》和制定《监管问答》,主要着眼于三方面:
一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导向,积极配合供给侧改革,助力产业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最需要的地方,避免资金脱实向虚 。
二是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立足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堵住监管套利漏洞,防止炒概念和套利性融资行为形成资产泡沫 。同时,满足上市公司正当合理的融资需求,优化资本市场融资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