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林木罪数量标准的认定


滥伐是指经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采伐证规定任意采伐的行为 。在森林法施行之后,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 。滥伐林木罪目前是以林木的归属为准的,滥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所有的林木 。滥伐林木罪数量标准的认定是什么呢?
犯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实施条例规定一般的滥伐林木罪数量标准以及处罚办法
1.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 。
2.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
3.超过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照前两款规定处罚 。
今天小编对滥伐林木罪数量标准的认定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如果还想了解乱砍滥伐会造成什么危害等更多的生态破坏小知识和环境污染小知识还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对您能有所帮助 。
【滥伐林木罪数量标准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