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春菊怎么培育( 五 )


中国的花魁不好评 。
全民评花
为什么评选国花一定要全国人大来定夺?
评选国花这种事,不会发生在战乱动荡的年代,也不会发生在饥饿荒寒的岁月,评选国花,是盛世之举,说明中国社会已经走向国泰民安了 。
但像国花的评选一定要上报给全国人大吗?照此类推,今后凡是“国”字号的评选,比如国酒、国宴、国竹、国果、国草……都要报全国人大来定夺,全国人大岂不成了行业评选委员会了?而且,国花显然是不能跟国旗、国徽、国歌相提并论的,因为后者是一个主权国家的象征,而国花等不具备这种象征性 。
全国人大这个最高权力机关是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它的职权是立法、监督、任命和罢免等等,像国花的评选显然不在它的职权范围之内 。
既然是“国”字号评选,就应该切实体现尽可能多数的国民意趣,具体哪些动植物品种可以荣获“国”字号的光环,不应该由有关机构或专家先定标准,只能由国民通过合适的方式决定,因为这类评选并不具有什么科研的效用 。这种评选也不应该服从于经济或其他什么目的,如旅游业发展等———这还不同于前些时候评选“中华十大名山”,十大名山的评选确实还负有“提升中国山地资源整体形象”之责,那时适当为旅游业考虑一些还情有可原 。国树国鸟国花和十大名山具备的附加值并不相同 。
中国社科院的陶庆梅博士认为,国花具有国家的象征意义,评定标准的制定是一件牵动方方面面关系和利益、直接影响评选程序和结果公正的大事,不能不由分说就剥夺公众在制定评选标准上的话语权、投票权,随随便便就授予中国林学会 。
评选国花问题上,最要紧的是要有一套公开、公正的程序和标准,同时,必须要有全国公众的广泛参与 。试想,如果还像1986年那样,根本没有引起公众的参与热情,十多亿公民只投来可怜的15万选票,却要将这样缺乏广泛参与性的评选结果作为全国公认的“国×”介绍给全世界,这样的评选活动到底是在凝聚还是在瓦解公众的爱国热情?
陈俊愉教授也曾表示:“各国宪法都只对国旗、国徽作了规定,没有哪一个国家将国花列入宪法,可见,国花应当是群众性的,国花的评选也应当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 。”
因此,评选国花固然庄重,但无论政治或是经济的意义都有限得很,也不宜搞成政治活动,应以平常心待之,标准的确定及最后的定局还是应该尊重百姓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