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教是什么教?( 二 )


清教徒是最为虔敬、生活最为圣洁的新教徒,他们认为“人人皆祭司,人人有召唤” 。认为每个个体可以直接与上帝交流,反对神甫集团的专横、腐败和繁文缛节、形式主义 。他们主张简单、实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徒生活创始人——约翰·诺克斯我们根据哪些方面才能说约翰"诺克斯是“清教主义的创始人”呢?第一点,是根据他的独立创新的思想顾名思义,清教徒都是有独立思想的,他永远不会是个“代表既成体制的人”;他不光是在宗教信仰方面不是属于“国立教会”的,就是在其他方面也是一样 。
这一点非常重要 。有人生下来就是“代表既成体制的人”,不管在哪一方面,他们永远站在当权者那一边,永远属于一些固定了的团体 。他们只致力于保存旧有的秩序 。
但清教徒基于他的本性与精神,永远不会是那个“代表既成体制的人”,这是由于他的独立性与创新精神,也因为他自己研读圣经,渴慕认识真理,就不管别人怎样说 。第二点,约翰·诺克斯有资格称为“清教主义的创始人”,是因为他能把清教主义信仰的导向原则明确地实行出来 。这些原则,首要的是以圣经——神的话,为最高的权威 。这是诺克斯坚守的原则,如果没有圣经的根据,他就绝对不去做,也不准许弟兄们去做 。
第二个原则,是主张教会“改革要延伸到根部与枝条”,这话出自诺克斯之口 。换句话说,清教徒并不以仅仅在教义上有改革而感到满足 。(诺克斯和他其他清教徒们,与英国的其他带领的人意见相左,也是出于这原因 。)很多人都主张改革教义,都是加尔文派的 。
但差别之处,在于清教徒对改革的彻底要求,不仅要求改革教义,也要把改革贯彻到实践方面,包括对教会本质的整个看法 。对清教徒来说,改革不仅是修改,或一点改善,改革是教会的“全新的建造”——不仅是将已存在的修改一下,这个建造是根据新约的教导 。他要把教会恢复到新约圣经里的模式 。基于此,他认为必须改革教会的仪式,就是教会崇拜的处理和所有圣礼的施行 。
他这样说:“向神的敬拜,尤其是圣礼的施行,必须以圣经所指明的为准,不得添加,也不得减少 。”又说:“教会没有权柄,可以自行发明一些宗教仪式,再自行加上重要的意味 。”他因为说了这样的话而受到了指控 。
他分辩说:“人不可创立或发明一种讨神喜悦的宗教,他只能持守并遵行从神而来的信仰,不能加以删减或修改 。”他所高举的原则就是这样 。但更重要的是,他把原则应用出来 。
没有所谓理论上或学术性的清教徒 。不错,有人对清教派思想感兴趣,但是,除非他们能实行这些思想,否则就是清教主义的叛徒,因为真正清教徒的特色,就是实行 。还有一件事很重要 。当时的习惯是在领受圣餐时下跪,这是安立甘派的做法 。
约翰"诺克斯是第一个教导信徒坐下来领受的 。他不但这样教导,他自己也先实行出来;这是把清教主义精神应用出来的表现 。至于洗礼方面,他拒绝为已被逐出教会的人的儿童施洗,也反对平信徒可以私下给人施洗的传统,也拒绝在施洗时手划十架的表号 。
有件事很值得留意 。诺克斯曾被邀请前往法兰克福,担任在那里逃亡的英国信徒的教会的牧师 。在那里,他和惠廷厄姆(William Whittingham),就是那部著名的日内瓦圣经的主要翻译者,一起草拟了一份教会崇拜的仪文,以代替他们所摒弃的公祷书,并公开说出他对公祷书的意见,结果被逐出 。之后他前往日内瓦,该仪文成了日内瓦的教会所采用的教制,人称它为“日内瓦典籍”(Geneva Book),直到如今,苏格兰教会正式采用的,就是这本教会仪文的典籍 。
因此,在日内瓦的英国信徒的教会,可算是第一个真正清教徒信仰的教会 。这一个事实,可以作为约翰"诺克斯是英国清教主义的创始人的最有力证据 。他对英格兰的清教徒的影响,在他死后一直持续下去 。
他在苏格兰所写的《教会改革的历史》(History of the Reformation),不在苏格兰印行,竟然在1578年由在英国的英格兰清教徒印行出版 。不单如此,一位做带领的清教徒约翰"菲尔德(John Field),在印行约翰"诺克斯的一篇文章的时候,在序言中赞扬他是“神所用的尊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