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如何办理( 二 )


深圳殡仪馆火化手续法律分析:一、办理:逝者遗体入炉10分钟后,逝者丧事承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逝者身份证原件、火化收费票据原件(《深圳增值税专用发票》)到火化证明办理窗口办理 。
二、受理:接件受理人员1个工作日内核验申请材料,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承办人符合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承办人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承办人要补正的材料 。
三、审核:受理后,审查人员即时对材料进行审查 。
四、审批:根据审核人的审查结论即时作出准许或不予准许的决定 。
五、办结:当场符合条件的,出具证书,加盖公章 。
六、当场领取 。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
第十四条 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
第十六条 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