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剂代理商几成利润( 二 )


二、诉讼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不同 。诉讼代理人诉讼行为的目的不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 , 而是根据法律规定或接受当事人委托 , 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 , 其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而诉讼代表人所为诉讼行为的目的 , 既维护自己的利益 , 也要维护被代表人的利益 。
三、产生的根据不同 。诉讼代理人是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委托产生;而诉讼代表人是由同一方当事人推选或者人民法院与之商定产生的 。
代理权和代理证书
代理权和代理证书代理人进行代理必须有代理权 。代理证书是证明代理人有代理权的文件 。在委托代理中 , 授权委托书是代理证书 。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代理的事项和权限、有效期限和委托日期 , 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法律规定授权委托书需要公证或认证的 , 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或有关机关证明 。在法定代理中 ,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就是代理证书 。在指定代理中 , 有关机关的指定书(如法院指定诉讼代理人的裁定书)也就是代理证书 。
无权代理
无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称为无权代理 , 是指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 , 但以他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代理行为 。无权代理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 。产生无权代理的原因很多 , 如未经授权 , 代理行为超越代理权限的范围中超越部分的代理、原代理权已消灭等 。无权代理如经被代理人追认时有追溯力 , 代理即自始有效 , 无权代理即成为有效代理;如未经被代理人追认 , 则无权代理人应自己承担法律后果 。未经追认的无权代理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 由无权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
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既没有代理权 , 也没有令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2)行为人以本人的名义与他人所为的民事行为;
(3)第三人须为善意且无过失;
(4)行为人的行为不违法;
(5)行为人与第三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代理的种类
代理一般可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三类 。
国际贸易中所采用的代理方式 , 按委托授权的大小 , 可分为:
(一)独家代理
独家代理(Sole Agency)是指在特定地区内、特定时期内享有代销指定商品的专营权 , 同时不得再代销其他来源的同类商品 。
凡是在规定地区和规定期限内做成该项商品的交易 ,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 无论是由代理做成 , 还是由委托人直接同其他商人做成 , 代理商都有享受佣金的权利 。
(二)一般代理
一般代理(Agency)又称佣金代理 , 是指在同一地区 , 同一时期内 , 委托人可以选定多个客户作为代理商 , 根据推销商品的实际金额付给佣金 , 或者根据协议规定的办法和百分率支付佣金 。
我国的出口业务中 , 运用此类代理商的较多 。
(三)总代理
总代理(General Agency)是在特定地区和一定时间内委托人的全权代表 。除有权代表委托签订买卖合同、处理货物等商务活动外 , 也可以进行一些非商业性的活动 , 而且还有权指派分代理 , 并可享分代理的佣金 。
(四)特约代理
特约代理(special sales agency):有些国家的厂商和跨国的托拉斯集团公司 , 常在国外指派特约代理 , 为其推销技术性的工业产品或为其提供技术和维修服务 。例如三菱、丰田等日产汽车生产经营在这些特约代理网点 , 既有维修、零部件供应 , 又有技术咨询服务 。从而为买方解除了维修服务的后顾之忧 。
注册公司代理
1.代理注册公司、分公司、外资公司、海外公司
2.代理各个税种的纳税申报 , 代理企业纳税情况自查及清算各种税款业务
3.代理企业整体税务安排、投资项目税收评估 , 代理制作涉税文书 。
4.代理企业工商、税务变更及注销业务
5.代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 , 代办报批手续 , 加计扣除业务 , 为企业正常避税
6.代办一般纳税人认定
7.代理专利权、软件制作、独占许可、知识产权申请等业务 。
民法上的代理
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 , 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 , 从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权利义务的行为 。例如 , 甲委托乙代其购买某种物品 , 乙即以甲的名义与丙订立该种物品的买卖合同 , 由此而产生的合同权利义务 , 直接由甲承受 。这里 , 甲是被代理人(又称“本人”) , 乙是代理人 , 丙是第三人(又称“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