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清朝,官营典当主导的垄断竞争,迅速扩张的规模与明显降低的效率( 二 )


康熙将“生息银两”作为专设基金 , 其放贷范围、放贷多少、利率高低等 , 完全由皇帝操控决定 , 一般利率都在2%左右 , 也有极少数最高利率超过50% 。 虽然康熙时期的“生息银两”只有一部分用于开设典当 , 但对于官营典当的发展 , 改变典当竞争的格局 , 最终形成官营典当垄断的局面 , 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 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1)促进了官员经商思想的解放和观念的转变 , 表明清朝不再像明朝一样利用严刑峻法禁止官员经商 。 官员不仅可以经商 , 而且可以开设“以钱生利"的典当行;(2)“生息银两”作为一项政策在全国推行 , 对官员经商、开设典当在政策上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历史故事】清朝,官营典当主导的垄断竞争,迅速扩张的规模与明显降低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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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息银两”制度在资金上给予官营典当大力的支持 , 虽然“生息银两”不是全部用于典当 , 但官营典当的资金大多来自“生息银两” , 而且动辄数十万、数百万两 。 (4)康熙还直接开设典当 , 虽然由内务府机密进行 , 但在内务府却是为许多人知晓的 , 上行下效 , 对官员开设典当起到了极为重要的示范作用 。
雍正即位后将康熙时期随意赐拨的“生息银两”行为制度化、规范化 , 规定:(1)诏令凡下拨给内务府官员的“生息银两”必须作为本金“滋息” , 不能成为一笔呆滞资金 , 而应该是一笔可以进行增值的活资本 , 增值的办法和营运项目 , 由内务府或官员自行选择 。 “生息银两”内务府人员几乎人人都有:“乾清门侍卫一万两 , 三旗侍卫每旗各二万两 , 内管领等员二万两 , 司院官员二万两 。 ”加在一起总有数百万两 。
(2)对驻防全国各旗、提、镇等军事单位 , 以及由各省总督直辖的部队、巡抚直辖的部队等 , 均分别拨给一定数目的“生息银两” , 作为基金 , 由各部门的主管负责管理并组织营运 , 将所赚利润用作对兵丁生活的补贴和照顾 。
(3)一再严谕防止“生息银两”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弊漏 , 对于稽查、移交及造册报账等环节 , 都有明确规定 , 目的是保证“生息银两”制度正常运行 , 发挥应有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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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雍正的大力推行下 , 内务府和全国各级旗、军政系统 , 不论内务府官吏 , 还是各省总督、巡抚 , 以及驻防各旗的都统、将军、总兵等文武官僚 , 都因地制宜 , 因人制宜 , 以“生息银两”作为基金 , 开设当铺 , 营运生息 。
据《宫中档雍正朝朱批奏折》记载:从雍正七年至十三年(1729—1735年) , 各地总督、巡抚、提督、将军等领“生息银两”营运 , 其中有回奏给皇帝谈到其经营情况的达622056两(不包括有些未上奏及回奏中未标明数字的) , 其中专用于开当铺的银两155700两 , 兼开当铺的100000两 , 前者占25.3% , 后者占16.1%,可以看出超过三分之一的银两是用来开设当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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