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除庄内百姓生活困难外,康熙时还出现多起粮庄庄头偷食窖粮的事件( 二 )


康熙十四年 , 庄头土地遭受到了旱、虫以及雹灾的三重打击 , 受灾面积均在七十日以上属于大灾 , 除该三庄外 , 佐领福贵所领导下的粮庄还有二十四庄受灾 , 因此清廷规定康熙十四年佐领福贵管理的二十七粮庄均以六十石为标准进行报粮 。 康熙年间 , 在粮庄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情况下 , 清廷令其减少报粮的例子还有很多 , 如康熙三十二年管理的粮庄位于牛庄、Ansan、辽东等地有七十八名庄头所种庄稼被水 , 只有九个粮庄的庄稼未曾遭灾 , 因此清廷规定“经奏准以六十仓石为准报粮” 。 康熙三十三年牛庄、地庄头被旱后遭虫蚀后又遭霜冻 , 因此“免予报粮” 。 康熙年间盛京内务府粮庄内遭遇大型自然灾害清政府减少报粮无疑成为降低庄内百姓生活压力的最重要措施 。
【历史故事】除庄内百姓生活困难外,康熙时还出现多起粮庄庄头偷食窖粮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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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赈济
康熙时期粮庄受灾后除令粮庄减少报粮外 , 另一项重要的举措就是赈济 。 赈济就是政府无偿救济灾民 。 康熙六年佐领辛达里所管理的庄头黄大因受雹灾 , 造成大面积土地受灾 , 未受灾土地仅十五日 , 所得粮食为三十仓石 , 仅能维持五个月左右的生活 , 剩下七个月的粮食紧缺 , 在此情况下清廷“补给庄头Hūwangda丁口、牛条七个月粮食 。 ”当然清廷在补给黄大粮食之前经过了仓长以及佐领的严查 , 经查庄头黄大家中无存粮后才进行放粮 。 康熙三十三年灾害发生后剩余好地在四十五日以下的受灾粮庄 , 清廷“按月计口供给养家糊口之粮” 。 清廷对受灾粮庄进行灾赈是维持受到重大自然灾害粮庄正常运转的关键措施 , 在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因粮食不足而引发的各种问题 , 同时清廷对受灾粮庄的赈济进行严格的把控也能够防止部分庄头骗粮事件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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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灾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