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下发《关于通报表扬2021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中表现突出、服务优质机构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83家医疗机构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其中南宁市达到推荐标准的6家机构中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集团成员单位青秀区刘圩镇中心卫生院、兴宁区嘉和城社区服务中心名列其中。
自国家卫健委和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来,市一医院医疗集团积极响应国家卫健委和自治区卫健委号召,在帮助基层成员提档升级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督导工作,对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的内容,采取集中时间、集中专家、集中督导的“三集中”方式,从采取查看台账、实地走访、现场访谈、总结反馈等模式,对成员单位(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行政管理、医疗质量、护理管理、学科建设、公卫项目、后勤服务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督导,帮助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另外,还协调医疗集团中心医院急诊科专家随同指导应急服务能力建设,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模拟演练。同时,针对督导发现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点对点”“面对面”指导,做到限时限期整改,逐级逐项解决。
2019年,市一医院医疗集团成员单位三塘镇卫生院顺利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并荣获全国十佳能力提升亮点机构;2020年,市一医院医疗集团成员单位五塘镇中心卫生院一次性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并获得国家卫健委通报表扬,另外3家医疗集团成员单位刘圩镇中心卫生院、伶俐镇卫生院、南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基本标准;2021年,除刘圩镇中心卫生院和嘉和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推荐标准外,桂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顺利通过基本标准。
【 国家卫健委|祝贺!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集团2家成员单位获得国家卫健委通报表扬】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建设2年来,中心医院以基层医疗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评审、创建工作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医疗集团“三级带二级托一级”帮扶作用,加强指导督查,强化医疗集团成员单位规范建设及整体内涵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成员单位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综合实力,补齐基层短板。下一步,中心医院将继续以“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为抓手,推进集团成员单位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基层群众就医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健康南宁和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的基础。(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陈开涛、甘安焕 /撰文/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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