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拿不出50万彩礼,女方家人强行拖走女孩

彩礼是以男女双方缔结婚姻为目的的附条件的赠与 , 给付一定数额的彩礼 , 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及城市普遍盛行 , 由于我国地广人众 , 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 , 给付彩礼的数额相差巨大 。 彩礼是一种民间习俗 , 法律没有对彩礼作出明文规定 , 但仍尊重基于双方自愿的彩礼给付行为 , 为了规范彩礼给付行为 , 最高民人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作出了明文规定 。
男方拿不出50万彩礼,女方家人强行拖走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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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 ,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 ,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 这些规定 , 对于借彩礼名义 , 行买卖婚姻及借婚姻索取财物行为予以否定 。 所谓包办买卖婚姻的前提是男女双方不同意结婚 , 而借婚姻索取财物前提是男女双方同意结婚 。 无论买卖婚姻还是借婚姻索取财物 , 都违反《民法典》的禁止性规定 , 其行为不具有合法性 。 以下结合一则案件 , 具体展开讨论 , 敬请阅读和指正 。
男方拿不出50万彩礼,女方家人强行拖走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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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网友发布了一段求助视频 , 视频中的男子和女友 , 相恋已经6年 , 男方家的经济条件不好 , 为了让女友和女友父母安心 , 男子在买房子的时候 , 加了女友的名字 。
而女孩的父母仍索要50万的彩礼 , 50万对大多数人来说 , 都不是一笔小数字 , 更何况男方刚买了房子 , 男方根本拿不出来 , 而女方家人对彩礼的要求丝毫不让步 , 如果拿不出足额的彩礼 , 就不惜棒打鸳鸯 , 女方的家人强行从男子家中拽女孩走 , 但女孩不愿意离开 , 其家人却粗暴地将其拖走 , 而女孩男友也被女方家人打倒在地 , 正在艰难地爬出门 , 想去追寻女友 , 然而女友已经被带走 。 据说 , 事实真相是父母想用这笔钱给女孩的弟弟买婚房 。 关于彩礼
彩礼是男女双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有条件给付 , 根据婚姻双方所在地民间习俗而给付的彩礼 , 属于民间习俗 , 可以作为民法上的渊源之一 , 应予保护 , 包办买卖婚姻及借婚姻索取财物已超出民间习俗的范畴 , 属于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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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 , 广大农村地区给付高额彩礼的习俗普遍存在 , 有的家庭为了娶妻债台高筑 , 严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 , 破坏社会的安稳 , 为此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 , 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的 , 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 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的;(二)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 , 但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适用第(一)、(三)情形 , 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本案中 , 男女双方同意结婚 , 而女方父母为了给女孩弟弟买房 , 借婚姻向男方索要巨额彩礼 , 属于违反《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禁止性规定的借婚婚索取财物的行为 。 即使男女双方缔结了婚姻 , 也可以“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为由 , 主张返还彩礼 。 女方父母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违法或犯罪行为
01女方父母的行为是违反《民法典》的违法行为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 ,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 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 ,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
男方拿不出50万彩礼,女方家人强行拖走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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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 , 女方父母索要巨额彩礼不成 , 将女孩子强行带走的行为 , 属于违反《民法典》的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
02女方父母的行为是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
《刑法》规定 ,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 ,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 是指以暴力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 , 本罪侵犯的法益是婚姻自由和人身自由 。
本罪构成要件内容为 , 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 。 这里的暴力指对他人实施捆绑、殴打、限制人身自由或抢掠等对人的身体实施有形力的行为 。 轻微的暴力不能评价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暴力 , 同时 , 暴力的目的是为了阻止他人结婚或离婚 。
男方拿不出50万彩礼,女方家人强行拖走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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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形式为故意 。 明知自已的行为会发生侵犯他人婚姻自由和人身自由的结果 , 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 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 如本案 , 女方父母索要巨额彩礼为儿子买房不成 , 而暴力干涉女儿婚姻自由的 , 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
男方拿不出50万彩礼,女方家人强行拖走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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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拿不出50万彩礼,女方家人强行拖走女孩】结语:通过以上分析 , 女方的行为轻则为一般违法行为 , 重则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 应依法受到刑罚处罚 。 基于当地民间习俗 , 在不违背善风俗 , 不给付人造成生活困难的前提下 , 以结婚为目的结付一定数量的彩礼 , 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 , 也是受到民法尊重的民间习惯 。 但是 , 以女孩为代价 , 借婚姻索取巨额彩礼 , 为儿子所用的行为 , 即使在女方当地广为流行 , 也不能成为民法的习惯 , 是不被法所认可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