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276个药品,广东等11省联盟开始带量集采,首次纳入了血液制品

1月19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的通知,参与本次药品集采报量的联盟地区包括广东、山西、江西、河南、广西、海南、贵州、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276个药品进行带量采购。
与此前的意见稿相比,153个药品增加至276个,其中血液制品5个,独家品种58个。2021年9月30日,《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153个药品集团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指出,将开展153个品种集采,包括血液制品3个、基础输液4个和其他药品146个,其中50个为独家品种(分组后)。
医疗机构|276个药品,广东等11省联盟开始带量集采,首次纳入了血液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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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集采首次纳入了血液制品和基础输液,打破了原有血液制品难以入集采的惯例。不过,与此前的意见稿相比,此次集采的品种范围有变。此前《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153个药品集团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中指出:通过(含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截至2021年8月12日)对应的剂型不纳入。而本次正式稿中则指出,国家医保目录外的药品、国家已集采未到期医保目录的剂型或规格、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通过(含视同通过,下同)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截至2021年 11月4日)对应的剂型,不列入本次集采范围。
医疗机构|276个药品,广东等11省联盟开始带量集采,首次纳入了血液制品】本次参与的采购主体为联盟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可自愿参加。参与本次集采的11个省份总人口覆盖约为4.4亿,占全国人口的31%,其中广东、河南两省覆盖人口就超过2亿。
276个药品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血液制品,包括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在内的5个大品种;第二部分为其他药品,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葡萄糖/氯化钠/葡萄糖氯化钠注射剂(基础输液以及25%/50%葡萄糖大容量注射液、葡萄糖小容量注射液、氯化钠小容量注射液)、第二类为非独家药品、第三类为独家药品。
本次联盟地区带量采购除血液制品,其他药还详细区分了A/B 采购单。A采购单一般为计算每一家企业实际报名所有品规对应各省公立医疗机构填报的首年预采购总量占各省首年预采购总量的比例,按其在各省的占比从高到低累计达80%的企业;B采购单一般为其它企业。
血液制品的采购单分为5组,分别为: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人血白蛋白、人凝血因子Ⅷ、人纤维蛋白原、人免疫球蛋白(统称血液制品)。其他药品分为三类:葡萄糖/氯化钠/葡萄糖氯化钠注射剂、非独家药品和独家药品。
采购文件要求,企业报价以申报品规最小计量单位(指单片/单粒/单袋/单支等)作为申报价。申报企业按照量价挂钩原则,合理申报梯级价格。同时,还对最低价格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最低价格是指截止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各省的省级挂网价格或省级中标价格。
(陈琳辉 根据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