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云南计划创建484个营养健康食堂(餐厅) 昆明有85家

昆明信息港讯 实习采访人员王奕然 近日,采访人员从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了解到,健康云南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云南省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根据国家国民营养指导委员会1个/10万人要求,全省需创建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484家,其中昆明有85家。
《方案》指出,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建设试点工作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检查验收、持续巩固等四个步骤。
在动员部署阶段,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教育、体育、民政等部门及省营养学会、省公共营养师协会、省餐饮美食协会等学会、协会要根据各自职责确定创建单位,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动员。在组织实施阶段,创建单位需向行业主管行政部门提交创建申请,行业主管行政部门初审后,推荐到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创建单位向县级行业主管行政部门提交申请,县级行业主管行政部门初审后,报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报州市卫生健康委。
在检查验收阶段,将成立省级评审专家组和州市级评审专家组,省级、州市级专家组按照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的建设指南标准,根据相关附件对创建单位进行考评验收,评分在80分以上的通过。在持续巩固阶段,对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工作实行动态评估管理,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有效期3年,各地每年复评一次,到期后重新申报(对不达标的餐厅、食堂要求限期内整改,整改后不合格的到期公告废止)。
此外,在责任分工方面,《方案》也做出了具体部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全面协调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试点建设工作,制订工作方案;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机构组织开展评审、督导。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教育、体育、民政等合理膳食行动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系统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试点建设工作,并开展督查指导。
据了解,云南省将创建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484家。省级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教育、体育、民政部门率先创建12家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全省16个州(市)创建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472家,推动餐饮、食堂营养健康水平。
县级|云南计划创建484个营养健康食堂(餐厅) 昆明有8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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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云南计划创建484个营养健康食堂(餐厅) 昆明有85家】图片来源:云南省卫生与健康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