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温|体温高于等于37.3摄氏度暂缓接种

对于市民在新冠疫苗接种中的疑问,市疾控中心提示——
目前,我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不少人在接种过程中,会存在一些疑问,如“这两天拉肚子能打疫苗吗?”“着凉有点发热,还能继续打疫苗吗?”对此,市疾控专家特总结一些暂缓接种及不能接种的情况,供大家参考。
体温|体温高于等于37.3摄氏度暂缓接种】 据市疾控专家介绍,如出现以下情况,建议暂缓接种,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摄氏度);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具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症状者;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者;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者;重度缺铁性贫血和(或)伴有肝脾肿大、心功能异常或合并感染等症状者;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者。
不能接种的情况有: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出现任何神经系统反应者;对疫苗成分及辅料和制备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妊娠期妇女;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患者;淋巴瘤和白血病患者;自身免疫系统疾病病情未控制,激素用量大于每天20毫克,或者正在应用大剂量免疫制剂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