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南:连续20年未发生重特大药品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安全风险

云南|云南:连续20年未发生重特大药品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安全风险】10月20日,采访人员从云南省“十四五”药品安全规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扎实做好药品安全规划,促进药品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2021年8月18日,《云南省“十四五”药品安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实施。
《规划》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药品监管工作发展情况,并清晰描绘2035年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十三五”时期,云南省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核心,全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连续20年未发生重特大药品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安全风险,《云南省“十三五”药品安全规划》提出的主要发展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
期间,药品安全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不断提高,药品安全法治建设显著加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药品安全基础得到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大幅提升,助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并锻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药监队伍。
展望2035年远景目标,《规划》提出与全国同步实现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促进云南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在此基础上,《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要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推进监管创新,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药品监管内生动力,构建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形成更加有利于云南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监管环境,推动药品监管能力整体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加快“云南国门”药品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守住边境”“守好国门”,努力闯出一条具有云南特色药品监管发展的新路子。推动实现药品安全齐抓共管新格局全面形成、药品安全监管成效明显提高、药品监管队伍建设得到强化、助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药品智慧监管取得新突破、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等六大目标。
同时,《规划》设定7项主要指标,《中国药典》中药、化学药品全检能力达到98%以上,全省生物制品批签发全检能力达到全覆盖;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特殊化妆品生产企业及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和药品使用单位纳入网格化监管全覆盖;“两品一械”抽检不合格处置率达到100%;涉药投诉举报违法线索和药品安全违法行为调查处置率达到100%;实现省产医疗器械、药包材的检验能力达到95%以上,实现省产出口医疗器械产品检验全覆盖;云南省化妆品企业申报品种注册和备案检验项目达90%以上,实现云南省承担国家化妆品安全抽检品种及项目全覆盖。
此外,《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主要任务,即聚焦监管创新,提高监管效能,全面推进“九大体系和能力建设”,实施“八大工程”,实现安全监管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相互促进,推进云南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助推云南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其中,“九大体系和能力建设”包括监管执法、审评审批、药物警戒、审核查验、检验检测、疫苗监管、数字赋能药品智慧监管、突发药品安全应急、社会共治等九大体系和能力建设。“八大工程”包括人才发展、监测评价、检验检测、疫苗产业发展技术支撑、数字赋能药品智慧监管信息化、药品安全应急反应及中药(民族药)标准建设、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等八大能力提升工程。(中国日报云南采访人员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