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江西拟出台医疗机构命名新规:不得随意使用“人民”字样

(健康时报采访人员 陈琳辉)日前,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发布《江西省医疗机构命名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健康时报采访人员梳理发现,此次意见稿结合当前医院命名的不规范问题,对医疗机构命名原则、规则和格式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不得随意使用“人民”“中心”“省立”“市立”等字样
江西本次征求意见稿第七条规定,除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设置的医疗机构外,其他医疗机构不得使用“人民”“中心”“总”“公立”“省立”“市立”“县立”等字样。
在传统语境中,“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省立医院”“市立医院”“县立医院”等字样,往往都代表着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过目前在很多地方,因为医院改制或者其他问题,社会资本办医,医院也叫“人民医院”的情况并不少。
今年6月,健康时报采访人员通过天眼查数据查询,像天津人民中医院、宿迁市洋河人民医院、沐阳县第二人民医院有限公司等各地21家“人民医院”均为民营性质的非公立医院。
2008年,原卫生部就已发文规定,“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等名称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医疗机构使用。政府办公立医疗机构改制为股份制医疗机构的,不应继续使用“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及“XX市”等含有行政区划名称的机构名称。
2020年7月21日,国家卫健委联合4部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相关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名称进行排查清理,“医疗机构命名不得使用可能产生歧义或者误导患者的名称”。
原则上一家医疗机构只能认定为一所本科高校附属医院
征求意见稿第八条提出:原则上一家医疗机构只能认定为一所本科高校附属医院。除纳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的附属医院外,原则上取消跨省设立附属医院,高校不得设置跨省设立的附属医院。
此条内容,直击当前医院随意增设大学附属医院的问题。2021年1月,健康时报采访人员查询发现,在江苏省、广东省、陕西省、山东省等多地皆出现了“一所医学高等院校‘拖挂’数十余所附属医院”的情况。
中医院|江西拟出台医疗机构命名新规:不得随意使用“人民”字样
文章插图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达到23家,资料图片
一名三甲医院院长向健康时报采访人员表示,“因为大学附属医院水平较高,一些水平较低的医院想攀上大学附属医院的牌子。除此之外,对一些刚建立不久或者知名度不太高的大学,为了扩大其影响力、地位及学术资源,便不断扩张非直属的附属医院规模。”
“有时候一个高校是没有那个能力带那么多医院的,拥有那么多附属医院为了展示所谓的影响力,而这种影响力往往越展示越糟糕,适得其反。”北京某医学院校校长在今年1月接受健康时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高校是否应该建立附属医院,高校的附属医院应该有多少,应该依据以下两个原则进行考虑:首先,高校建立附属医院应该按照社会需求所规定的培养规模去考虑;其次,建设附属医院是根据自己学科发展的需要进行考虑。”
不仅如此,此次江西征求意见稿第九条还提出:原则上超过10家附属医院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超过 15 家附属医院的地方高校,不得在本省范围内新增附属医院。
2020年12月1日,教育部在对《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381号建议的答复》中明确表述:反对盲目增设附属医院,要坚持强化附属医院管理,并提出建立健全大学收编附属医院的准入标准、追踪督查制度、基础制度。
不得使用“协和”“同仁”“华山”“湘雅”等知名医疗机构识别名
本次江西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提出:未经有权限的单位授权,医疗机构不得使用本省或省外著名品牌名称,不得使用“协和”“同仁”“华山”“湘雅”“齐鲁”“同济”“仁济”等知名医疗机构识别名,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名称。
2020年9月11日,健康时报采访人员通过天眼查查询发现,医疗卫生领域的“假协和”医院仍有454家,其中经营状态为“存续”有248家,“在业”有52家。2021年2月20日,健康时报采访人员再次搜索“协和医院”, 医疗卫生领域的“假协和”医院仍有70余家。其中,河北19家,安徽8家,山东、辽宁、河南分别7家。江西省上高协和医院也与“北京协和医院”无关,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天眼查显示,除了北京协和医院,只有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建于1866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建于1860年)与“协和”有历史渊源,其余的“协和”医院和“北京协和医院”都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