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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大连多家医院最新通知!】2.化验结果(3个月内);
3.检查结果(3个月内);
4.其他证明材料
注: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出具,如为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等专科疾病,请到大连市相关专科医院开具,以上所有材料医院均需留存。
认定过程
如果申请人所携带的病史资料能够证明申请人所患疾病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医院指定门诊可直接出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诊断证明;否则需申请人完善检查后由医院组织相关学科专家会诊确认申请人所患疾病是否符合禁忌症。病史资料不全,需进一步补充完善检查、化验的,所涉及的费用一律自理。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诊断证明免收门诊诊查费。
开具证明时段及地点
开具证明的人员,可提前在微信公众号“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预约挂号,挂“新冠疫苗禁忌证明”门诊;
开具证明地点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急诊科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二 08:00-11:00
大连市友谊医院开具证明地点
大连市友谊医院门诊楼2楼A区风湿免疫科门诊、皮肤科门诊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1:5013:00-16:30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通常的疫苗接种禁忌包括: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来源: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 大连市友谊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