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期间就诊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正常诊疗工作,确保您在医院就诊期间的健康和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敬请来院就诊、住院及陪护人员,以下内容请周知并请做好配合工作:
一、我院实行实名制就诊,请就诊患者务必带好身份证、社保卡。建议您选择预约的方式来院就诊。可以通过医院公众号(关注“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平台”)、医院网站及预约电话0531-85853333等多种渠道预约挂号后,按照约定时间来院就诊,减少在院滞留时间。
二、进入院区请您提前领取“山东健康通行码”,我院装有红外线智能测温仪,通过预检分诊处时,请您向预检分诊人员出示“健康码”;出示新冠疫苗接种信息;如您的体温≥37.3℃、来自或去过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显示黄码及红码的患者,请您到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
三、为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请您协助做好如下工作:
1、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手卫生;
2、尽量减少陪诊人员;
3、按顺序排队,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就诊区域分散候诊,做好防聚集工作。
四、到达诊区请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分诊护士进行体温测量,请在指定区域候诊,就诊时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室”,配合医生的流行病学史调查工作。
五、如需要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做核酸检测。住院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凭腕带和陪护证出入病区。住院期间全面禁止探视,建议亲属可采用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慰问。
六、医院倡导“无陪护”病房;确因病情需要,陪护准许1名人员,并相对固定。禁止有发热、咳嗽、鼻塞、流涕、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留院陪护,陪护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
七、住院患者及家属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不得私串病室。
八、住院患者及家属必须服从医院管理。陪护人员每天检测2次体温,如体温≥37.3℃立即停止陪护,上报科室护士长。
感谢您为抗击疫情做出的积极贡献,我院全体医护人员将全力以赴,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感谢您的理解配合!
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
患者|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期间就诊须知】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