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去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5377个,卫生人员增加54.7万人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统筹推进卫生健康各方面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健康中国建设全面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稳步实施,深化医改持续发力,疾病防治成效巩固拓展,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继续提升,重点人群健康保障有效落实,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2020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1022922个,比上年增加15377个。其中:医院3539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70036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4492个。与上年相比,医院增加104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5646个(见表1)。
医院中,公立医院11870个,民营医院23524个。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2996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580个),二级医院10404个,一级医院12252个,未定级医院9742个(见表1)。
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以下床位医院21246个,100-199张床位医院5297个,200-499张床位医院4761个,500-799张床位医院2005个,800张及以上床位医院2085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5365个,乡镇卫生院35762个,诊所和医务室259833个,村卫生室608828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384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403个、县(区、县级市)级2762个。卫生监督机构2934个,其中:省级25个、市(地)级387个、县(区、县级市)级2459个。妇幼保健机构3052个,其中:省级29个、市(地)级376个、县(区、县级市)级256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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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床位数。2020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910.1万张,其中:医院713.1万张(占78.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64.9万张(占18.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9.6万张(占3.3%)。医院中,公立医院床位占71.4%,民营医院床位占28.6%。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29.4万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26.5万张(公立医院增加11.5万张,民营医院增加15.0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1.8万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床位增加1.1万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9年6.30张增加到2020年6.46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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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卫生人员总数。2020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达1347.5万人,比上年增加54.7万人(增长4.2%)。
2020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1067.8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79.2万人,其他技术人员53.0万人,管理人员56.1万人,工勤技能人员91.1万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408.6万人,注册护士470.9万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52.4万人(增长5.2%)(见表2)。
2020年末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811.2万人(占60.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34.0万人(占32.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92.5万人(占6.9%)(见表3)。
2020年末卫生技术人员学历结构:本科及以上占42.0%,大专占38.2%,中专及技校占18.8%,高中及以下占1.0%;技术职务(聘)结构:高级(主任及副主任级)占8.8%、中级(主治及主管)占19.8%、初级(师、士级)占61.7%、待聘占9.7%。
2020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90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3.3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2.90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6.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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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卫生总费用。2020年全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72306.4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支出21998.3亿元(占30.4%),社会卫生支出30252.8亿元(占41.8%),个人卫生支出20055.3亿元(占27.7%)。人均卫生总费用5146.4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为7.12%(见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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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服务
(一)门诊和住院量。2020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77.4亿人次,比上年减少9.8亿人次(下降11.2%)。2020年居民到医疗卫生机构平均就诊5.5次。
2020年总诊疗人次中,医院33.2亿人次(占42.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1.2亿人次(占53.2%),其他医疗卫生机构3.0亿人次(占3.0%)。与上年比较,医院诊疗人次减少5.2亿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减少4.1亿人次。
2020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27.9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84.0%),民营医院5.3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16.0%)(见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