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知县”和“县令”有何不同?一字之差,两者却是天差地别


宋朝|“知县”和“县令”有何不同?一字之差,两者却是天差地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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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知县”和“县令”有何不同?一字之差,两者却是天差地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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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知县”和“县令”有何不同?一字之差,两者却是天差地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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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读:对宋朝包拯有了解的人都知道 , 他于公元999年曾在天长县担任过县令的职务 。 在此期间 , 他还破了几桩大案 。
不过另一位断案高手海瑞 , 他在公元1562年的时候担任过兴国县的知县 , 他在任期内也同样办理了几个案件 。
那么这里就有一个问题 , 包拯担任过的县令和海瑞担任的知县有何不同?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官职 , 还是职能相同 , 只不过叫法不同?
临时官员在中国最早的类书名作《北堂书钞》中记载 , 县令早在战国初期就已经出现 。 在当时 , 县令相当于县一级的行政长官 , 和如今的县长类似 , 但权限要比如今的县长要大 。
比如如今公安局才能处理的刑事案件 , 以及财务部门管理的田赋税务等 , 都握在县令一个人的手里 。 在这个过程中 , 许多县令就会使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私 , 而这也是古代腐败问题严重的根本 。
在这种情况下 , 一旦县令贪赃枉法 , 那么一方百姓的生活可以用“水深火热”来形容 。 所以史书记载县令在地方上是一种“足使人破家灭门”的存在 。
不过这里或许有人会大声地反驳 , 郡县制度明明是秦始皇推行的 , 战国初期怎么可能有县令这个职务呢?这不是骗人吗?

对于这一点要简要地说明一下 , 县制其实是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 , 是当时的楚武王熊通发明并推行的一种制度 , 只不过当时制度不够完善 , 因此到了战国初期才增设县令这个职务 。
后来秦朝在此基础上又发明了郡制 , 而到了秦始皇统一之后 , 因为郡县制度可以很好地加强中央集权 , 被秦始皇推广全国 。
所以说 , 秦始皇是推广者 , 并非发明者 。 就好像发明电灯泡的是亨利·戈培尔 , 而改良并推广的才是爱迪生是一个道理 。
至于和县令有着一字之差的知县 , 是从唐朝时开始出现 。 在当时如果某地县令出现空缺且无人顶替的时候 , 朝廷就会派遣中央官员去代理县令的职务 。
换句话说 , 知县只是临时的 , 真正可以坐班的还是县令 。 那么从这一点来看 , 似乎知县要比县令小很多 , 那事实是否如此呢?
同时存在如果唐朝一直掌管天下 , 那么知县确实要比县令小 , 毕竟只是个代理官职 , 完成任务就要回到原来的岗位 。
不过朝代在更迭 , 到了宋朝的时候 , 赵匡胤重文轻武 , 在牢牢掌握军权的同时 , 对地方上的管控也提上了日程 , 于是他频繁派遣心腹官员前往全国各地主政 , 担任知县 。
也就是说在宋朝 , 知县和县令是同时存在的 , 而且因为知县是皇帝的心腹大臣 , 因此要比知县的职能高出许多 。
最大的区别就是知县可以自命下属 , 发政令 , 司法与监察 , 地方军权以及掌地方财政等 , 都是知县的职能范围 。
而县令则仅有坐堂审案 , 征收钱粮 , 劝课农桑等职能 。
可以看出 , 宋朝时的县令已经形同虚设 , 完全被知县所压制 。 当然 , 品级自然也要比县令要高 。 按照唐朝时期《职官典》的记载 , 唐朝时的县令属于正五品 , 和狄仁杰的正三品宰相仅仅相差4个级别 。
而到了宋朝 , 县令最小的才正九品 , 和之前的唐朝相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
而知县一直比较稳定 , 最小的也要有正八品 , 怎么都要比县令高一品 。
所以别看两者之间仅差一个字 , 其实天差之别 , 完全不是一个级别 。
不过到了明清时期 , 这种一个县两个长官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
朱元璋发现 , 知县在职能方面要优于县令 , 于是保留了知县废除了县令 , 因此从明朝开始就没有县令这个官职 。
所以如果我们在观看明清时期的影视剧时 , 如果将县太爷称为县令 , 那么就是错误的叫法 。
最后总结一下 , 县令早于知县出现 , 在宋朝是经过了一段时间的交织后 , 县令被知县替代 。 虽然后来知县的品级只有七品 , 但相比之前的县令 , 在职能方面有较大的提升 。
【宋朝|“知县”和“县令”有何不同?一字之差,两者却是天差地别】参考资料:《史记》、《职官典》、《北堂书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