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6月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今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正式启动新一轮医保目录药品调整工作,首次要求企业提交药品审批情况和价格,并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指出,综合考虑基本医保的功能定位、药品临床需求、基金承受能力,2021年药品目录将有四类药品被纳入:
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
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
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
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 年版)》的药品。
国家医保局成立后,医保目录调整规律化、动态化。而这一次,在医保谈判前就必须公示药品原价,外界能准确比较同类型药物的价格差异,对其降价幅度和谈判价格有大致的判断。
我国已连续四年开展医保目录调整工作,共纳入433种新药、好药,223个谈判准入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超过50%。
【 国家|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正式启动 首次要求公示药品原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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