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长春市消协“六一”儿童节前夕发布提醒!警惕儿童身边的“不安全消费”( 二 )


案例3:网上预订玩具遭遇“陷阱”
消费者2020年8月在某购物平台交全款88元预订一款圣斗士玩具 , 当时因厂家延迟出货 , 卖家以平台规定“不能在购买者下单后长期不发货为由” , 先发了个废包给消费者 , 让其先签收 , 等预订玩具到货再给补发 。 但购买者收到的货物和预订拍下的货物不是同一种商品 , 而且价值差距大 。 一直等到去年11月预定玩具终于从厂方出货了 , 但是购买者再联系商家的时候商家已经不回复 , 店铺也关闭了 , 而且商铺全部货物下架了 。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 ,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 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 ,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 , 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 , 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 第四十六条规定 , 经营者以邮购方式提供商品的 , 应当按照约定提供 。 未按照约定提供的 ,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 , 并应当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
(一)家长应根据孩子的年龄选择适合的玩具 。 购买者可在每个玩具产品的包装及说明书或标签上查看标明年龄组别 , 这是保证儿童安全使用的重要内容 , 也是消费者挑选玩具的重要依据 。
(二)认真检查玩具工艺细节 。 一查产品包装说明标识内容 , 如产品执行标准、适用年龄、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产品名称以及相关的警示说明等 , 拒绝购买“三无”玩具产品;二查玩具各部分的结合处是否紧密、结实 , 不容易分离等;三查毛绒玩具里面的填充物是否干净无杂质 。
(三)选择规范的商场和超市购买儿童玩具 。 因大型的商超在进货渠道、商品查验等环节都较规范和严格 , 安全性和售后服务有较好的保障 。 如果选择在网上购买玩具的各位家长 , 应小心谨慎 。
(四)家长应履行对儿童监护权 。 在儿童使用玩具前 , 父母应当仔细检查商品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 , 并指导孩子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 。
三、游乐场所玩耍家长应履行好监护责任
儿童作为特殊的消费群体 , 难以掌握安全方面的常识 , 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 , 在公共服务场所应当尽到监护人的义务 。 在选择游玩项目时 , 不要完全以孩子喜好忽视了安全 , 应注意选择适合孩子游玩项目 , 帮助孩子去分辨、规避风险 , 对场所中公示一些设施安全游玩警示语、场所注意须知都不可忽视 , 以帮助孩子正确、安全使用设施 。 如在游乐场所出现人身伤害 , 家长应及时与经营方取得联系 , 保留好现场证据等 。
来源:城市晚报
吉林日报全媒体 编辑:吕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