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广电局:禁止“问题艺人”参加网综节目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综艺节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节目中不得设置“花钱买投票”环节,严禁刻意引导、鼓励网民采取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为选手投票。《通知》还要求,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严禁选用涉及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和个人不良征信记录、舆论丑闻缠身、社会影响恶劣等问题的嘉宾选手。禁止未成年人参加选秀类网络综艺节目,坚决杜绝包装炒作明星子女。
北京市广电局:禁止“问题艺人”参加网综节目】(北青报采访人员 杨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