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刀杀人,清代“栖霞于七案”中的一起典型的诬告事件
顺治、康熙之际 , 栖霞人于七曾先后两次在胶东半岛起兵反清 , 两次的结局大不相同:第一次被招安 , 第二次被镇压 。
在于七第二次起兵后 , 清廷态度强硬 , 调集重兵攻打于七的大本营—牙山 。 根据史料记载 , 登莱二府不仅在战时颇遭涂炭 , 而在战后也备受株连 。 其中之惨状 , 史料中多有提及 , 此前我们也曾介绍过一些 , 在此就不赘述 。
于七一案 , 之所以株连甚广 , 一方面是因为清廷的政策严酷 , 而还有一个原因则是 , 不乏借刀杀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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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借刀杀人” , 就是利用清廷急于追查于七同党的心理 , 诬告自己的仇人(或为大仇 , 或仅为睚眦 , 总之本来都是个人之间的恩怨 , 与本案无关)与于七有来往 , 借官府之手打击对方 , 说的直白一点 , 就是公报私仇 。
这种借刀杀人的诬告现象 , 纵贯于七第二次反清的整个过程 , 甚至于七仓促起兵也是被诬告所逼 。 当时 , 莱阳的宋彝秉因与于七的兄弟产生个人矛盾 , 就向清廷告发于七谋反 , 形势所迫 , 于七不得不再次反上牙山 。
牙山失陷之后 , 于七不知所踪 。 为消除后患 , 清军曾开展大规模的搜捕活动 。 在此期间 , 诬告之风更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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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不胜枚举的诬告当中 , 比较典型的一则案例 , 当属“朱玛喇误杀某生员”一事 。 之所以称它为典型 , 是因为这个案例收录在《圣祖仁皇帝御制文集》当中 , 是康熙皇帝亲自讲述 , 其权威性和代表性由此可见 。
根据文集的记载 , 康熙皇帝向大学士马齐、张玉书等人传谕此事是在康熙四十二年 , 此时距离于七第二次反清失败(康熙元年)已经过了四十一年的时间 。
当年 , 清廷派去攻打于七的八旗将领当中 , 有两人叫做朱玛喇、阿哈硕色 , 前者为主 , 后者为辅 。 彼时 , 于七不知所踪 , 两人带兵搜捕 。 正在毫无头绪之际 , 忽然有一个人来到营中 , 主动提供了于七藏匿在他们村中的线索 。 朱玛喇大喜 , 马上派人包围这个村屯 。 村民虽然感到惧怕 , 但都说于七不在村中 。
朱玛喇认为村民在耍滑头 , 就让知县亲自进村劝说 , 大体意思无非是主动告发有赏 , 抗拒到底没命 。 村民们感到无法自证清白 , 就干脆答复说:不信的话 , 你们就进村搜吧 。 于是 , 朱玛喇的人马杀气腾腾地进入了村中 。
不过 , 在翻箱倒柜、掘地挖墙之后 , 清军也并没有发现于七的踪迹 。 朱玛喇很沮丧 。 但却没有打消疑问 。 此时 , 先前向他告发的那个人又站了出来 , 指认村里的一位秀才窝藏于七 。 朱玛喇立即命人将该秀才拿下 。 审了半天 , 自然没有什么结果 。 朱玛喇一怒之下 , 就以包庇要犯的名义 , 将该秀才当场斩杀 。
见到秀才被杀 , 一直在旁边冷眼观看的首告之人忽然当众大笑 , 让全场之人十分诧异 。 他随后对朱玛喇说出了真情:原来 , 这位秀才并没有窝藏于七 , 只是与他有仇 , 因此才向清军将领诬告之 。
【借刀杀人,清代“栖霞于七案”中的一起典型的诬告事件】言罢 , 他还不无讽刺地向朱玛喇说了这样一句话:“今既杀之 , 我愿毕矣 。 纵杀我 , 亦无怨 。 ”朱玛喇恼羞至极 , 又将诬告之人斩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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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军中亲眼见证此事的阿哈硕色心中感慨万千 , 回京之后 。 不知什么时候 , 他把事情的过程向康熙皇帝详细汇报了一遍 。 将在外 , 君令有所不受 。 康熙皇帝固然不会因为诬告错杀一位秀才就责罚朱玛喇 , 但他对这件事背后体现出的人性之恶印象深刻 。
因此 , 在康熙四十二年 , 他才会专门叮嘱几位朝廷大臣:“凡人告讦之言 , 未可尽信 。 ”其实 , 这个道理也是古今通用的 。 (本文作者:耳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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