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心球|体育课上投实心球砸中同学致其脾脏摘除 家长赔20.8万,学校赔近14万

小袁是四川南充某中学的一名学生 。 在一节体育课上 , 他在操场上捡到一个实心球 , 在投掷时刚好砸中同学小徐的后背 , 致其脾脏破裂后被摘除 , 构成七级伤残 。
事后 , 小徐一方将小袁(及其监护人)以及就读学校告上法院 。 2月28日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获悉 , 四川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日前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 , 判决小袁的监护人赔偿小徐208249.78元 , 涉事学校赔偿小徐138833.19元 。
事发
学生上体育课被实心球砸中 , 脾脏摘除
事发时 , 小徐和小袁还是四川南充某中学初三年级的学生 。 2019年9月20日下午 , 这两个14岁的男孩和其他同学一起 , 在学校操场上体育课 。
当时 , 体育老师正在给班上女同学进行800米测试 , 让男同学自由活动 。 期间 , 小袁在运动场上捡到了一个实心球 , 于是和班上另外两名同学一起练习投掷实心球 。 当时小徐与一位同学正在运动场上自由行走 , 不幸被小袁投掷的实心球砸中 , 当即倒地 。
体育老师立即询问小徐受伤情况 , 小徐当时自我感觉没有异样 , 老师便让他休息 。 1个多小时后 , 小徐突然感觉疼痛加剧 , 学校将他送往南充市中心医院救治 , 经检查 , 小徐的脾脏已破裂 , 医院为他施行了脾脏摘除术 。
起诉
鉴定为7级伤残 , 索赔30余万元
出院后 , 小徐经川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 构成七级伤残 。
2020年5月9日 , 小徐父母将学校以及小袁起诉到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 请求判决二被告承担小徐受伤产生的全部费用30余万元 。
小徐方认为 , 学校在教学过程中管理疏忽 , 将教学用的实心球遗忘在操场上 , 老师也没有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 , 小徐在受伤后接近两个小时才送去急诊 , 延误了医治 , 小徐在正常上课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 , 学校、小袁及其监护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
涉事学校则认为 , 事故的发生不是学校的场地、教育设施等因素造成的 , 而是小袁的人为因素导致 , 小袁应承担主要责任 , 学校只承担次要或补充责任 。 不过 , 小袁方则认为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费用 , 父母将孩子送到学校 , 孩子在学校出事 , 学校就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 本案中 , 学校在上体育课时没有尽到监管责任 , 而是让学生自愿选择体育项目 , 小袁在选择体育项目时发现了实心球 , 体育老师也没有告知该体育项目的注意事项 , 导致事故发生 。
判决
投球学生的家长担责60% , 学校担责40%
法院审理认为 , 小徐系年满14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其脾脏破裂被摘除的损害后果 , 是在校学习期间被小袁投掷的实心球砸中所致 , 小袁系直接侵权责任人 。 小袁也是年满14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对投掷实心球可能会砸到人的损害后果是能够认知的 , 小袁在本案中存在过错 。 学校虽然并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 , 但系专门从事教育的机构 , 理应谨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 尽量避免学生受到伤害 。 本案中该校对体育器材实心球管理不善 , 随处乱扔 , 以及对投掷实心球的场地没有进行规范 , 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存在疏漏 , 导致本案损害后果的发生 , 该校在本案中也有一定的过错 。
实心球|体育课上投实心球砸中同学致其脾脏摘除 家长赔20.8万,学校赔近14万】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 , 法院酌定小徐的损害后果由小袁的法定监护人承担60%的赔偿责任 , 其学校承担40%的赔偿责任 。 日前 , 该院作出一审判决 , 由小袁的法定监护人(即其父母)向小徐赔偿各项损失费208249.78元 , 其就读的学校赔偿138833.19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