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女|八旬大爷送养女2套房,后面事让他痛悔!欲以自诉方式追究养女刑责

2018年5月25日 , 曾明(化名)和养女曾英(化名)各自在一份仅有21字的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 “二人从此断绝父女关系” 。 彼时 , 曾明态度坚决 , “这样的女儿还有什么好要的 , 不要了!”
而今 , 他依然如此 , 对养女的称呼 , 甚至变成了“白眼狼” 。
按照曾明的说法 , 几十年来 , 他将女儿从小养大 , 供其上学 , 看其成家 , 还将两套房屋中自己的产权份额全部让给了女儿 。 但换回的却是女儿的冷酷和无情 。
他向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确认收养关系解除 , 并索要多年来花费的抚养费以及赠与的房产 , 最终败诉 。 法院认为 , 虽然两人关系已经恶化 , 但仍应再给彼此修复父女关系的机会 。
目前 , 80岁的曾明又一次提起诉讼 , 欲以自诉方式追究养女的遗弃刑责 。 不过 , 养女曾英则表示 , 从未说不赡养父亲 , 只是父亲并不愿与自己沟通 。

养女|八旬大爷送养女2套房,后面事让他痛悔!欲以自诉方式追究养女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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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明目前居住在东风路的老房
与女儿女婿同住时摩擦不断
3行21字断绝35年的父女之情 。 2018年5月25日 , 签下名字的那一刻 , 77岁的曾明态度坚决 , “这样的女儿还有什么好要的 , 不要了!”
曾明称 , 1983年冬 , 他和爱人收养了年仅4个月的女儿曾英 。 多年来 , 他供女儿上学 , 看着女儿结婚成家 。
一直以来 , 父女关系还算过得去 , 然而 , 2018年时却出现了恶化 。
曾明介绍 , 他和爱人在成华区东风路拥有一套住房 。 这是一处老旧居民点 , 其房屋位于居民点靠里侧的一栋住宅楼的5层 , 为一套两居室住房 。 因无其他子女 , 在爱人过世后 , 曾明将自己名下的产权份额全部赠与了曾英 。
曾明说 , 除了将东风路房产赠送给女儿外 , 他还用自己的教职工名额在成都理工大学附近购买了一套住房 , 并为女儿支付大部分房款 , 将99%的产权份额都登记在了女儿名下 。 之后 , 他和女儿女婿住进这处新房 。
曾明称 , 在同住过程中 , 他和女儿女婿之间的摩擦逐渐多了起来 , 诸多生活琐事更导致彼此之间的隔阂不断加深 。 他提出要求 , 让女儿卖掉那套老房 , 拿出一部分钱用于其购买新房 , 彼此分开居住 。 但双方始终没能达成一致 , 矛盾进而升级 。
2018年5月25日 , 双方各自在一份仅有21字的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 “二人从此断绝父女关系” 。
“起诉养女 , 索要房产和抚养费”
法院:再给彼此预留修复关系的机会
2018年7月 , 曾明向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法院确认他和女儿解除父女关系 , 同时索要在收养期间的生活教育开支共计24万元 , 及已过户给女儿的房产 。
成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曾明的诉讼 , 并于2018年9月以及2019年6月进行了两次开庭审理 。 对于曾明所述 , 法院认定了其与曾英之间的养父女关系 。 也认定了两人曾共同在便签签名断绝父女关系的事实 , 不过并未按照收养法的规定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 。
在其提及的两处房产上 , 法院认定了曾明在妻子过世后将东风路该处房屋个人名下产权份额赠与曾英的事实 。 对于成都理工大学附近的该套住房 , 法院认定 , 确系曾明的教职工名额购买 , 前期 , 曾英享有99%的份额 , 后期 , 曾明又将自己名下1%的份额转卖给了曾英 。 目前两处房产所有份额均在曾英名下 。
而对于双方的矛盾发展情况 , 综合判决文书中各方的表述以及相关的谈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证据材料 , 采访人员梳理发现 , 曾英系曾明与付某某唯一养女 , 双方矛盾主要集中在房产问题上 。 矛盾爆发的时间集中在2018年3月到6月 。
2018年3月起 , 曾明提出卖掉东风路老房 , 一部分钱给曾明 , 剩余部份用于其和田某某(2010年登记结婚的第二任妻子)买新房 , 过程中 , 双方多次发生争执 。 曾英担心曾明被骗 , 怀疑田某某照顾曾明的动机 。
2018年5月25日 , 双方在便签签字断绝父女关系 。
2018年6月 , 曾英答应分批支付曾明30万元 , 并于当年支付了其中10万 , 曾明将成都理工大学附近房产1%的份额转让给曾英 。
诉讼中 , 曾明陈述了多起曾英对自己生病缺乏照顾、要其搬离房屋、破坏其寝室门锁、破坏家用电器设备影响其生活、对其冷暴力不孝顺等情况 , 而未尽到赡养义务 , 进而要求法院确认解除收养关系 , 要求曾英返还全部房产 。
不过法院审理认为 , 曾明主张返还房屋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足 , 其请求未得到支持 。 而其当初“断绝父女关系”的协议因未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而不符合法定生效条件 , 同样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