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昆明这些交通违法将实施“首违警告”,4类违法不再处罚!
为进一步体现
【3月1日起,昆明这些交通违法将实施“首违警告”,4类违法不再处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
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倡导文明出行
秉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昆明交警
将于2021年3月1日起
对4类违法行为实施“提示教育”
对20类违法行为实施“首违警告”的
柔性执法措施
文章图片
一、适用“提示教育”的4类违法
对以下4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 交通民警将对驾驶人进行口头提示教育 , 不再处罚:
1.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
2.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
二、适用“首违警告”的20类违法
以下共20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 驾驶人首次违法的 , 交通民警只进行警告 , 不再罚款 , 再次违法的 , 将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1.外地驾驶人因道路不熟悉驾车驶入禁止通行道路的;
2.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3.机动车违规使用专用车道的;
4.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
5.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
6.违反规定通行路口的;
7.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8.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者路口的;
9.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的;
10.车辆在小巷、社区临时停放不妨碍通行;
11.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机故障车、事故车的;
12.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13.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的;
14.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15.不服从交通民警手势指挥的;
16.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
17.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18.驾驶营运机动车不按规定上下乘车人的;
19.擅自在机动车上安装增设灯光装置的;
20.挂车机件不全的 。
昆明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
规范驾驶、安全出行
共同构建和谐、安全、有序的
交通环境
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如有侵权 , 请联系我们删除
- 五菱新款宏光MINIEV,工厂谍照泄露!配置/内饰升级,3月底就能买
- 再见了,银行卡!央行发布最新通知,4月1日起,银行卡时代将终结
- 中国允许银行倒闭!3月8日起,哪家银行存钱最安全?看完就懂了!
- 历史上的今天:灵魂献祭 (3月7日)
- 女警练兵迎“三八”
- 3月7日女生节,如何看待女生早熟的问题?中医上给出了答案
- 疾控|速看!桂林疾控最新提示
- 配置升级 2021款马自达阿特兹将于3月12日上市
- 粮食价格大行其道, 玉米越控越涨, 3月份的玉米价格怎么了?
- 冯绍峰|传赵丽颖深夜发文宣布离婚,冯绍峰戴情侣戒指秀恩爱力破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