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遭目生男子攀爬,司机加速行驶致其坠亡,要负刑责吗?( 二 )


李洋:视频开始是他妻子坐在后面的 , 方向盘好像有人在争夺 , 车来回扭动 。 然后停下的过程中 , 他妻子从后座位置下来之后 , 去拽驾驶室的门 , 也持续了一段时间 。 钥匙是在他妻子的手里面 , 一开始拽门是锁着的 , 钥匙打开之后 , 拦车的这个人 , 就直接从驾驶室双手抱着头掉下来了 , 直接掉到地下了 。 之后一系列的撕扯、脚踢 , 就反复在争抢一个包 , 最后他妻子把包抢到了之后 , 把它扔到车里面锁起来了 , 这个男的就彻底癫狂了 , 就开始拦车 。
之后 , 就发生了上述“逼停车辆”“扒窗摔落”“送医后又跑掉”等一系列事件 。 送医五天后 , 李某经救治无效死亡 。
2020年4月 , 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 , 将李吉孝公诉至法院;2020年6月 , 潍坊市奎文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
据检方起诉书指控 , 李某与妻子侯女士因与房东商谈租房事宜未达成协议 , 李某精神受到刺激;李吉孝酒后驾驶机动车 , 误以为遇到“碰瓷”或吸毒人员 , 为急于摆脱被害人李某 , 遂加油启动车辆并加速左转超越前方白色厢货车;检方认为 , 李吉孝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 , 致一人死亡 , 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法院判处车主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原告被告均提起上诉
最终 , 一审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李吉孝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附带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1.8万余元 。

车辆遭目生男子攀爬,司机加速行驶致其坠亡,要负刑责吗?
文章图片
△法院判决书
这个结果 , 让李吉孝一家人无法接受 。 李洋觉得抢夺方向盘的过程实际会发生很多意外 , 是危害公共安全 , “换位思考 , 如果说他在抢夺一个公交车司机的方向盘 , 判入刑、判有罪的话 , 私家车的方向盘就可以抢吗?”
宣判后 , 李吉孝不服 , 提出上诉 。 李某的妻子侯女士对附带民事赔偿不满 , 也提出上诉 。 案件已于2月25日进行二审 , 庭审中李吉孝坚持自己无罪 。
2月26日 , 总台央广中国之声采访人员尝试联系李某的妻子侯女士 , 对方情绪异常激动 。
侯女士:他良心能过得去吗?他本来就喝了酒了 , 他犯法了 , 他有什么理由啊?
侯女士提到的酒驾问题 , 采访人员在一审判决中看到李吉孝几位同车人员的口供:“四个人喝了两瓶酒” 。 除此之外 , 未见血液、呼气等检测证据 。 李洋说 , 父亲说自己没有喝酒 。
李洋:同桌的人确实给他在酒杯里倒了酒 , 但那几天他身体极度不好 , 吃了药的 , 是不能喝酒的 。 因为当时有人过生日 , 就是说不管喝不喝你要倒着 。 我们报了警之后 , 警察没有找我们 , 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去证明自己 , 是不是应该去抽血、吹酒精测试的 。
刑法学专家:车主属紧急避险行为
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行车中被扒窗 , 突袭者死亡 , 司机是否应该负责?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原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阮齐林在研读事件资料后 , 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 , 一定要注意是谁没有按照正常的生活规律去行事 。
阮齐林:被告人开车这是正常的合法的行为 , 突如其来的、强行闯到他人车里面是不正常的 。 这个过程中间 , 对于闯到他人车子里的人 , 车主这个时候接纳他、妥善地对待他和处理他 , 这是一种态度;但是另一方面感到恐惧 , 想摆脱它 , 这也是正常的;强行闯入他人车子的人掉下去了 , 这个应该由强行闯车的人对此负责 。 对开车人来说 , 没有任何的过错 , 反而是他遭到侵扰 。
阮齐林认为 , 从法律角度来说 , 扒车的李某构成了不法侵害 , “作为开车人来说 , 其实在紧急的情况之下 , 他只是想摆脱 , 甚至于对他反击的意思都没有 , 所以其实可以理解为一种紧急避险行为 。 ”
阮齐林提出 , 于情于法 , 开车的人都不存在刑事犯罪意义上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 同时也不存在民事上的责任 。
至于侯女士及一审法院提到的饮酒问题 , 阮齐林认为与李某死亡也没有因果关系 。 “这个案件跟酒驾没关系 , 不是因为说他酒喝多了 , 开车控制不好 , 出了交通事故 , 违反了交通规则 。 他只是遇到一个突如其来的不法侵害 , 法律上 , 躲避侵害是他的权利 。 ”
阮齐林:这是一个悲剧 , 可能死者他确实溘然精神崩溃了 , 我们不责怪死者 , 但是你不能让一个正常的人对一个不正常人的举止承担责任 。 司法不要纯粹以结果论 , 发生了死亡结果 , 一定要追究某个人的刑事责任或者是民事责任 , 你必须按照法律、按规则来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