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第一古村-佘村印象,丹霞地貌( 二 )


5月23日上午,采访人员来 南京 市 江宁 区东山街道佘村社区,只见潘氏住宅的前厅及西厢房,由当地街道组织的十多名建筑工人正在施工。原本已经倒塌的部分房屋被用木料重新支撑,室内杂草、垃圾被一一清理。施工方告诉采访人员,他们坚持修旧如旧原则,尽量使用原有的青砖、房梁、瓦片等材料。
南京 市 江宁 区东山街道佘村社区村民告诉采访人员,以前他们会每年花钱自己修,哪里破了就修哪里。
因为古宅被列为文保单位,居民自发的修缮行为曾被文物部门叫停。鉴于大宅院的破败状况,今年, 南京 市文物部门和东山街道启动并出资大修,可以说一次急救。
奇怪的是,采访人员在现场看到潘氏住宅西厢房部分房屋、东厢房并无维修迹象,其中西厢房两间房屋因顶部坍塌,出现直径约1米左右的大洞。潘氏住宅为何修一半留一半?
南京 市 江宁 区东山街道佘村社区书记张正介绍,“潘氏住宅的产权分散在25人手中,我们通过统拆统建,给货币政策的方式已经谈好16家,还有9户没谈好。没谈好的原因是内部遗产分配问题,他们觉得补偿标准太低了。”
政府出资进行整体修缮的前提是,老宅产权完全置换到社区。尴尬的是,不愿意置换的住户并不在少数,63岁的潘建中,是为数不多一直生活在老宅的潘氏后人。他表示,不愿意置换的原因,是社区出价太低。
潘氏后人潘建中告诉采访人员,“到上坊买房子两万几一个平方,补助的资金到上坊买个卫生间也买不到,再说在这个地方出生,六十多年怎么没感情呢?”
古建筑面临修缮时,如果产权人无力维修,又不愿转让产权,是否还有其他解决途径?采访人员获悉,《文物保护法》明确,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上面的内容是有关报道。但这里最后还是达成了意向,达成了什么意向,怎么解决了矛盾,就不知道了。反正全部整修过了。
下面的四张照片是我在网上找的,这是原来的老宅图片,还有很多这样的照片。我的目的就是说明一下,意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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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尽管这些老宅都是有根据的,但是它的气势和崭新还是让我没有太多感觉,到是这里的田园风光还真是有味道。这是石板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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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小溪。小溪里的水已经干涸。用大块石头垫起来走过小溪。很有乡村的生活气息。旁边不时还有乡亲挑担子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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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石板小路和远处的崭新的“老宅”形成鲜明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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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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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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崭新的仿古建筑和原汁原味的古朴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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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形,这物,这料,这样。大部分应该是原始的,只是整面积的做了翻修。如果不是文物保护,如果还是私家自己在住,还是会翻修维护。不过就是不会全面的翻建。甚至全村统一的翻修翻建。活脱脱的一个全新的“古村”全新的“古建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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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怎么修旧如旧看起来还是全新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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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一个大门外还有若干小门。所有的门都紧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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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脚下有个洞,不知作何用?小动物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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