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修例风波期间咬断警察手指 香港一男子四项罪名成立

原标题:修例风波期间咬断警察手指香港一男子四项罪名成立
在香港“修例风波”期间 , 一男子在沙田新城市广场暴乱中 , 涉咬断警长手指 , 被控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袭击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及有意图而伤人等四罪 。 该案24日在区域法院续审 , 法官陈仲衡裁定被告4项罪名全部成立 , 被告须还押候判 。 案件押后至3月12日 , 以听取辩方求情 , 并暂定3月15日判刑 。
法官|修例风波期间咬断警察手指 香港一男子四项罪名成立】被告杜某华(24岁) , 报称法律行政文员 。 他被控于2019年7月14日 , 在沙田新城市广场一期扰乱公众秩序 , 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社会安宁 , 或其行为相当可能会导致社会安宁破坏;袭击警员叶卓轩;对时任高级警司梁子健的身体加以严重伤害;及有意图而伤害警长梁启业 , 造成梁启业的右手无名指前端粉碎性骨折 。
针对有意图而伤人的控罪 , 法官指出 , 梁启业一直以冷静和务实态度作供 , 没有夸大供词对被告不利 , 亦未有因手指被咬断而对被告怀恨在心 , 信纳其为诚实可靠的证人 。
法官认为 , 若梁启业有意对被告使用令人受伤的武力 , 他可更直接地以拳脚或警棍攻击 , 而非冒着被咬伤的风险 , 将手指放入正挣扎的被告口中 , 相信该行为为意外 。 而被告当时极力挣扎 , 企图反抗警员 , 肯定听到梁启业叫其“放开” , 亦不可能认为进入口中的“异物”是警员手指以外的身体部位 。
法官并信纳控方医生的专家意见 , 指被告当时应会出现松口的反射动作 , 但被告没有 , 而是克服了自己的“松口反射” , 有意图伤害梁启业 。 (总台采访人员周伟琪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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