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这些情况你注意了吗?


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这些情况你注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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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小周
申税小微 , 个人向本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的情况 , 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是否可以代开发票?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些情况该怎么处理呀?
不用担心 , 申税小微今天整理了一些知识点 , 跟大家一起学习!
申税小微
情况一
A贸易公司委托张某销售一批空调 , 双方签订相关合同 , 约定了按照空调售价的一定比例向张某支付佣金 , 张某作为个人无法开具发票 , 该公司能将该笔费用作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 , A贸易公司支付给张某的劳务费用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 , 其支出应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
在张某无法自行开具发票的情况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 张某应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本人身份证明 , 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 并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 A贸易公司凭张某向税务局代开的发票作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情况二
王某为B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获得劳务报酬3000元 , 王某去税务局代开发票 , 是否应在代开发票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自然人王某取得劳务报酬所得需要代开发票的 , 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 其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B公司)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预扣预缴和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 代开发票单位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依法扣缴” 。
情况三
C公司为钱某发放一笔关于建筑制图的劳务报酬税前60000元 , C公司在发放劳务报酬时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税率采用超额累进的方式 , 分为三档 , 税率分为20%、30%、40% , 并且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是扣除费用后的金额 , 扣除费用标准具体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 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 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 故C公司支付税前劳务报酬60000元 , 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60000×(1-20%)×30%-2000=12400元 。
TIPS
计算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时应以不含增值税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
附: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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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四
D公司找单位外个人李某提供同一项目的演出服务 , 一个月内共提供了3次 , 每次报酬都是700元 , D公司在支付劳务报酬时是否无需扣缴个人所得税?
D公司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 , 属于一次性收入的 , 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 , 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
所以 , 如果在同一个月内 , 针对同一个项目连续产生的劳务费用 , 应该合并在一起计算个人所得税 。 D公司要将这个项目在这一个月内支付的3次劳务报酬合并申报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700×3-800)×20%=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