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社科评论|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二 )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建设需要各行为体摆脱零和思维定式 , 并采取合作共赢的价值理念和行为逻辑 , 从而达到网络空间的开放共享 。 开放共享不仅体现在互联网物理时空的开放共享 , 更体现于人们在思维空间上的开放共享 。 属于非合作博弈的“零和博弈”已经有几千年的存在历史 。 然而 , 正如《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所指出的 , “互联网领域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问题日益凸显 。 国家和地区间的‘数字鸿沟’不断拉大 。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 全球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体系难以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 。 网络恐怖主义成为全球公害 , 网络犯罪呈蔓延之势 。 滥用信息通信技术干涉别国内政、从事大规模网络监控等活动时有发生” 。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 唯有共建共治、合作共赢 , 才能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 。 合作共赢是网络时代人类命运相互依存的一体化要求 , 也是科技进步和全球化背景下社会进化的结果 。 习近平主席对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了五点主张 , 即加快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推动网络经济创新发展、保障网络安全以及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 , 这些主张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 。
网络空间的安全有序发展是全球互联网治理的基本准则和目标 。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建设需要人类社会实现从求同到求和的全球治理观念转变 。 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并不是简单的孤立行为体的聚合 , 而应视为一个整体 , 这两种认识和看待事物的方式存在区别 , 即求同与求和的区别 , 这也是共同体和社会的区别 。 共同体是自然形成的、整体本位的 , 而社会是非自然的即有目的人的联合 , 是个人本位的 。 在共同体里 , 尽管有种种的差异 , 但仍然保持着结合;在社会里 , 尽管有种种的结合 , 却仍然保持着分离 。 命运共同体的概念并不意味着在一个共同体当中的每一个个体都是完全等同的 。 中国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 并不是否认当今世界存在的各种矛盾 , 而是强调即便存在着如此众多的矛盾 , 也不可回避人类存在着共同利益 , 倡导要采取包容、开放、共赢的思维来聚同化异 。 当前 , 世界各国在网络空间有不同乃至冲突的利益诉求 , 价值观也有差异 , 谋求全球共识基础上的治理模式仍存在一定困难 。 因此 , 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理想模式并不意味着求同 , 而可以是不同问题不同角度的共同解决 , 是政府、国际组织、互联网企业、技术社群、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各行为体在遵循四项原则 , 即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基础上进行努力的求和模式 。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建设不是一蹴而就、一帆风顺的 , 而是一个曲折和长期的过程 。 我们唯有携起手来 , 循序渐进 , 务实推进 , 才能让互联网更好地造福全世界 。
【互联网|社科评论|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作者蔡翠红系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