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签订具有空白条款的劳动合同吗?

最近 , 网友@清水提出了这样的一个问题:我在入职时 , 公司给了我一份未填写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内容的空白合同 , 我问怎么回事 , 人事说最近老板不在 , 而且在招聘时事先已经把工作内容薪酬啥的都给我口头讲清楚了 , 我先签好字后 , 等老板回来公司会补充填写的 , 请问这样可以吗 , 对我有什么不利的影响吗?

可以签订具有空白条款的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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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公司的这种做法 , 显然是不妥的 。 劳动者在面对公司要求签订空白合同的情况时 , 也一定要保持警惕 。
首先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 , 应当就以上条款内容进行协商 , 并将协商结果完整填写在劳动合同中 , 不应当缺失或空白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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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 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 即使像@清水这样事先已和公司口头达成了协议 , 也不能取代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 空口无凭 ,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 , 一定要在确认劳动合同填写完整 , 且与事先协商的内容一致的情况下 , 再进行签字 , 否则如果在劳动者签订了具有空白条款的劳动合同后 , 用人单位违反约定 , 在空白处填上对劳动者不利的内容 , 如减少劳动报酬、增加工作时间等 , 那么此时劳动合同已经生效 , 难以举证用人单位违法操作的劳动者容易处于劣势地位 。
最后 , 在劳动合同签订完成后 , 劳动合同文本应一式两份 , 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劳动者要保管好自己手中的劳动合同 , 才能在遇到诸如公司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等情况时 , 有据可循 。
文字:琦斐
可以签订具有空白条款的劳动合同吗?】编辑: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