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发:立法为百姓“救命钱”保驾护航

原标题:丁家发:立法为百姓“救命钱”保驾护航
作者:丁家发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 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 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 。 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 , 欺诈骗保问题持续高发频发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于日前公布 , 并将于5月1日起施行 。 《条例》出台将改变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缺乏专门法律法规的状况 。 (2月21日《经济日报》)

丁家发:立法为百姓“救命钱”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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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 , 就是老百姓的“救命钱” 。 近年来 , 一些医疗机构在利益驱动下 , 把医保“救命钱”当成自己的“取款机” , 大肆欺诈骗取 , 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 国家出台《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 立法对医保基金严格管控 , 让其运行、使用和监管常态化、法治化 , 将让骗保等违法行为无机可乘 , 从而守住老百姓的“救命钱” , 真正使医保基金用在刀刃上 。
医院等医疗机构欺诈骗取医保 , 在全国各地是普遍存在的现象 。 医疗机构利用制度或管理上的一些漏洞 , 为了多赚钱可谓“坑蒙拐骗”样样来 。 一些基层医疗机构采用降低入院标准、分解入院等骗保方式花样百出 , 比如 , 采用撕毁检查日期、篡改检查结果、刮擦诊断意见、抠挖检查样本编号、故意折叠检查单并用胶水粘住等方式 , 损毁、破坏、篡改病历 , 以此达到违规支取医保基金的目的 。 陕西安康一家私立妇产医院为了骗保 , 甚至将一些七八十岁老人接进医院住院 , 闹出荒唐的笑话 。 可以说 , 一部分医疗机构通过不法手段 , 将百姓医保“救命钱”仿佛当成自己的“取款机” 。
根据《条例》 , 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 , 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 , 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一)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二)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三)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 , 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 此外 , 还应对骗保者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 可见 , 个人或配合他人骗保的违法成本较大 , 一旦被查实存在骗保等违法行为 , 付出的代价巨大得不偿失 , 将倒逼参保者个人依法使用医保基金 , 能从源头上堵住骗保的漏洞 。
有专门法律规范和约束 , 关键还要落实下去 , 才能发挥效力 。 一方面 , 各地医保监管部门必须履职尽责 , 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 , 对骗保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 绝不姑息养奸 , 对涉事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和惩处 , 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 才能以儆效尤 。 另一方面 , 依法规范医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 严格审查医保基金使用的各个审批环节 , 从而让骗保等违法行为无任何可乘之机 。
丁家发:立法为百姓“救命钱”保驾护航】总而言之 , 要在立法的保驾护航下 , 让十分有限的医保基金 , 真正成为老百姓的“救命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