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遗孀起争执 公证员当场调解


前妻遗孀起争执 公证员当场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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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被继承人叶先生的前妻与遗孀在平阳县公证处因“先钱”还是“先签”发生争执 。 值班公证员当场调解 , 让法定继承公证顺利完成 。
据悉 , 被继承人叶先生有过两段婚姻 。 三十年前 , 叶先生经人介绍与黄女士结婚并育有两子 。 1998年 , 两人经平阳人民法院调解离婚 , 大儿子跟随叶先生 , 二儿子跟随黄女士 。 2001年 , 叶先生与高女士登记结婚 , 两人婚后未生育子女 , 但高女士有一女儿 , 婚后由两人共同抚养 。 去年 , 叶先生因病去世 , 遗留两辆车和两间房屋 , 均是与高女士婚后购买 。 叶先生父母早已逝世 。 因此 , 高女士、叶先生的两个儿子及其继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在公证现场 , 高女士与黄女士发生争执 。 为避免矛盾深化 , 值班公证员分别邀请四位继承人及黄女士进入谈话室谈话 。 原来 , 高女士曾口头答应 , 大儿子与二儿子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后 , 将会给予大儿子十五万元 。 二儿子表示自己并不是想要那份遗产 , 只是与黄女士一样担心大哥“吃亏” , 想让高女士先转账再签字 , 而高女士则想让大儿子与二儿子签署声明后再转账 。
前妻遗孀起争执 公证员当场调解】了解情况后 , 公证员根据特事特办原则 , 提出先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 , 再办理法定继承公证的方案 。 即先为三位子女制作《询问笔录》、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 , 于现场办结制证后将公证书先存放于公证处 , 再为高女士按照公证流程办理法定继承公证 , 待调查人员前往居住地确定情况属实并确认金额到账后 , 再出具公证书 。 以公证处的公信力 , 搭起两家人“信任”的桥梁 , 让两位母亲安心 , 让公证业务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