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平:产业互联网时代金融科技的四大全新特征( 二 )


三是金融科技公司对自身的定位不同 。 消费互联网时代的金融科技被诟病最多的是“做金融的金融科技” , 通过自办金融 , 收取息差为盈利模式 , 背离了科技公司的定位和初衷 , 同时存在平台垄断、一家独大、缺乏监管和准入门槛、缺乏真正科技含量等诸多问题 , 最终并未显著降低个人消费者或实体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成本 。 产业互联网时代的金融科技 , 是“不做金融的金融科技” , 而是通过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数字科技技术服务为盈利模式 , 通过综合使用数字科技技术 , 确保科技的含金量 , 并积极纳入监管机构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 , 最终真正有效降低实体企业的融资成本 。
四是两种金融科技对金融业的价值截然不同 。 消费互联网时代的金融科技 , 遵循的是一家独大、赢者通吃的零和游戏规则 , 部分业内专家认为它实际上是变相加剧了金融服务的成本 , 未有效实现金融服务的高效流通 , 形成了“栓塞” 。 而产业互联网时代的金融科技定位为“疏通血管” , 表现为“三性”:一是保护性 , 通过科技手段揭示风险 , 显著降低金融服务的潜在风险;二是引流性 , 通过科技手段让金融服务更好地下沉到产业链 , 引导金融血液流向更多过去流通不到的中小企业;三是疏通性 , 通过科技手段赋能提升金融血液的流通效率 , 让金融服务更高效 。
邵平:产业互联网时代金融科技的四大全新特征】由此可见 , 产业互联网时代的金融科技 , 较好地解决了消费互联网时代金融科技的缺陷和不足 , 回归科技初心和本源 , 坚持生态共赢的理念 , 通过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数字科技赋能 , 最终显著降低产业链获得金融服务的成本 , 真正惠及我国实体产业的发展 , 让产业金融与工业互联网一起 , 成为产业转型的双轮驱动力 , 具备较为明显的社会价值 。 建议监管机构为产业互联网时代的金融科技提供更加宽容、开放的监管环境;建立更加清晰、明确的准入门槛;鼓励金融机构、科技公司开展更加广泛、深入的合作 , 更好地实现我国产业金融的全面数字化转型 , 进而让金融业更好地服务我国实体产业的全面数字化转型 , 最终助力加快构建“十四五”期间以国内大循环为基础、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