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光明时评:网易云音乐“反讽”酷狗音乐抄袭,APP保护还得加把力

作者:刘婷婷
昨天 , 网易云音乐在网上放了一个大招 , 在微信公众号上发文“关于给酷狗音乐相关团队申请年终奖励的建议” 。 文中 , 以调侃加嘲讽的口气 , 将酷狗音乐团队贬为“一直战斗在死盯网易云音乐新功能一线的酷狗音乐‘山寨办’团队” , 具体罪状包括:“像素级致敬网易云音乐‘一起听’功能”、“‘山寨办’初战致敬网易云音乐‘云贝推歌’”等 。
网易发出这张来势汹汹的战斗檄文 , 有话直说 , 就是指摘酷狗音乐抄袭 。 从网易云音乐文中发布的对比截图看 , 网易的“一起听” , 与酷狗的“跟听”比对 , 包括邀请好友?面的信息、展示形式 , 头像和耳机的展示形式和对讲功能 , 语音对讲时头像往两边移动的动画形式 , 等待对方加入时的加载动画 , 点击结束时的路径和文案 , 的确有“异曲同工之妙” 。
不仅如此 , 网易云音乐的“云贝推歌” , 对比酷狗?乐上线的“音乐推” , 包括播放器功能??位置、推歌交互形式 , 设计样式、布局及购买玩法 , 推荐成功页设计样式、交互形式 , 历史推荐?设计样式、交互形式 , 歌曲推荐结果设计样式、交互形式等 , 也都让人感到“似曾相识燕归来” 。
当然 , 仅仅凭借几张网上截图 , 以及发布时间的先后顺序 , 还不能断定 , 有没有实质性抄袭 , 究竟又是谁抄袭谁 , 但由此暴露出来的APP保护问题 , 的确是当前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一块最新短板 。
人们生活中早已熟悉的APP , 作为一种软件程序 , 本身的确是人类智慧结晶 , 理应被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 , 但令人遗憾的是 , 从现行法律来讲 , 这种新生事物却不在法律直接保护之列 。 如果要对APP进行保护 , 只能剑走偏锋、另辟蹊径 。
比如 , 根据《专利法》 , 法律保护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 对于APP程序 , 就必须通过软硬结合的途径 , 凸显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 以基于APP实现的新技术方案、新产品设计来申请专利保护 。
又比如 , 根据《著作权法》 , 虽然计算机软件也属于法律保护的范围 , 但如果仅是抄袭外观设计 , 就需要以法律保护“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来说事 , 从侧面迂回来保护APP程序 。
当然 , 依法判断抄袭 , 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 如果根据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 , “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 “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 , 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
APP抄袭 , 并不是“洗稿” 。 对于抄袭APP外观设计 , 什么程度属于“适当引用”的范围 , 什么程度属于“不当引用” , 还是一个未知的领域 , 如此也造成了现实困惑 。
令人欣喜的是 , 如今保护知识产权已成共识 。 一段时间以来 , 从立法到司法、执法 , 再到政策密集出台 , 这些都释放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讯号 。
知识产权保护的深度、广度、力度 , 都应随着时代前进而拓展 。 对于互联网浪潮中出现的新事物 , 也应尽快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 。 如此 , 才会少一些网易云音乐“戏谑”酷狗音乐抄袭这样的个体维权插曲 , 公众和社会才会享受更多知识创新带来的福祉 。
(作者系法律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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