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机动车违停及非机动车改装,吉安在行动!
1月20日 , 在庐陵新区水韵蓝湾小区门口 , 人行道两边停了两排电动车和摩托车 , 留给行人的只有几十公分的行走空间 。 该小区刘大妈对采访人员说:“这条人行道本来就不宽 , 现在这些车子挡路 , 居民就只能走机动车道 , 非常危险 。 ”
文章图片
庐陵新区水韵蓝湾小区门口 , 私自加装的非机动车违规占停人行道 。
机动车违停和非机动车改装行为在生活中不是个例 , 有些不文明出行行为甚至随处可见 。 特别当前正值寒冬时节 , 部分电动车和摩托车主为了遮挡寒风雨雪 , 私自加装雨伞和挡风玻璃 。 有些电动车和摩托车主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加装行为存在违规 , 还认为“我的车子我做主” 。 在吉州大道与吉福路交叉路口 , 王女士骑着一辆加装雨篷的电动车等候红绿灯 , 面对采访人员的提问 , 她一脸茫然:“我没听说加个遮雨篷是不允许的呀 , 我这个车子都换了2个雨篷了 。 ”
文章图片
吉州区印象城小区西门 , 机动车违规占停在人行道上 。
【整治机动车违停及非机动车改装,吉安在行动!】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吉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 针对文明出行 , 出台了八条规定 , 其中第三和第四条就明确规定驾驶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 , 按照规定车道行驶 , 不得逆行、闯红灯 , 不得违反规定载人载物 , 不得加装遮阳篷(伞);车辆按照规定有序停放 , 不得占用人行道、盲道和消防、医疗急救等公共通道 。 因此 , 机动车违停和非机动车加装 , 就属于典型的违反《条例》所规定的文明出行行为 。
吉州区交警大队民警汤鑫告诉采访人员 , 一段时期以来 , 交警部门通过增加固定摄像头 , 以及加大执法力度 , 一些重点路段的机动车违停现象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减少 。 电动车和摩托车违规加装遮阳伞和挡雨篷 , 很大程度上遮挡了驾驶人的视线 , 是导致部分碰擦事故的主要原因 , 也是非机动车违规的主要方面 。 如今《条例》实施了 , 在执法过程中就可以针对一些不文明出行行为 , 进行针对性处罚 , 或者有效规劝 , 执法也变得更有的放矢了 。
- 渭南又有4人因醉驾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动真格了!中国天津这个地方开始整治了
- 高速路上讨厌的“怪现象”,现已开始整治,车主:早就该管管了
- 违停的劳斯莱斯,车顶出现了划痕,一查监控却不是人为
- 隆回北山镇召开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总结会
- 百日专项整治 | 违停曝光
- 郑州“绿城啄木鸟”志愿服务队再出征整治街边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乱停放
- 后轮锁死的埃尔法,车身挂“三地牌”,车违停被拖,对方不管不问
- 2021年整治农村环境,两类土地将被收回,一类费用需缴纳
- 开学季,整治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图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