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时报|男子跳楼砸死快递小哥,律师:自身死亡也需赔偿


(健康时报采访人员 董颖钰)11月6日下午1时许 , 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华南花园一名50多岁男子坠楼 , 砸中取件的中通快递员张某龙 , 两人均当场身亡 , 事件引发网络热议 。

健康时报|男子跳楼砸死快递小哥,律师:自身死亡也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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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两年 , 国内已发生多起跳楼致人死亡事件 。
11月5日 , 广东省湛江市一名男子从43楼坠落 , 砸死一名45岁女子;1月13日 , 重庆一名老人跳楼砸死楼下一名30多岁的男性;2019年12月24日 , 重庆沙坪坝一名男子跳楼自杀砸死两名女生;2019年6月1日 , 四川眉山一名20多岁小伙跳楼自杀 , 砸中楼下散步的周女士和她不到3岁的孙子……
跳楼砸中他人导致他人身亡 , 这种情况下各方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 如何赔偿?健康时报采访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 。
跳楼者致人死亡 , 其家属要不要给予赔偿?
在此类事件中 , 人们关注的一个问题是 , 是否还能追究跳楼者的法律责任 , 承担对象是谁 , 又该如何承担?
“本案属于故意杀人 。 楼下人来人往 , 跳下砸死人 , 如果跳楼者没有死 , 属于明知跳下去有可能砸死人 , 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 是间接故意 , 会被以故意杀人罪 , 判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还应该赔偿 。 如果跳楼者死亡 , 被害人家属可以起诉男子的继承人 , 用该男子的遗产进行赔偿 。 ”北京春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庞九林发文表示 。
还有一种情况是 , 楼下不经常过人 , 但是跳下去时 , 自己没有死 , 正好有人经常被砸死 , 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也应该赔偿 。 如果自己死了 , 被害人家属同样可以起诉男子的继承人 , 由该男子遗产里赔偿 。
最后是非主观的情况下 , 不小心坠楼 , 砸死楼下人 , 属于意外事件 。 如果没有死 , 不追究刑事责任 , 要赔偿 。 如果自己也死亡 , 不追究刑事责任 , 但是要赔偿 。
知名法律博主@陈小兜律师表示 , 从法律角度分析 , 如果跳楼者刁某辉名下有财产 , 那就是他的遗产 , 他的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为其承担债务 , 在这个案件中就表现为赔偿责任 。 具体操作的方式是 , 快递员的妻子等家人可以将跳楼者家属列为被告 , 让其家属在继承刁某辉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
东莞跳楼事件中 , 被砸快递小哥是否算工伤?
近期正值“双十一”派送高峰 。 中通快递员张某龙在派送工作中意外身亡 , 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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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石龙镇华南花园 , 快递员在派送快递
快递据南方+报道 , 中通快递东莞石龙分部与中通快递员张某龙未签劳动合同 , 也没有给他买工伤保险 , 只有一份意外保险 。 “快递员张某龙与其公司构成事实上的劳动用工关系 , 应当算作工伤 。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表示 , 快递员张某龙在工作时间、接受工作任务、从事快递服务中出现人身伤亡 , 应当算工伤 , 快递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付建律师解释称 , 该快递员虽然没有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但是其在快递公司工作持续了8个月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之规定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陈小兜律师也表示 , 考虑到快递员是在送快递途中遭遇意外而身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 属于工伤 , 可以按照程序认定工伤 , 从而解决赔偿问题 。
11月14日 , 中通快递向多家媒体回应称 , 事件发生后 , 中通东莞管理中心成立工作组 , 第一时间向家属表达中通会承担相应责任的态度 , 并提供了经济补助 。分页标题
据**** , 快递员所在的中通东莞石龙网点一直与家属保持沟通 , 商讨善后事宜 , 网点提出给予90万元抚恤金的方案 , 后在家属要求下增加至120万元 。 目前的金额已经是按照工伤赔偿的标准来计算 , 目前双方已经约定下周一在劳动局就抚恤金方案进行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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