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男子走在人行道突然身亡,索赔180多万!7个被告都说自己冤

去年12月9日下午 , 在上海闵行区发生了一桩“奇案” 。 当天14时许 , 男子李某沿着朱建路西北侧人行道行走 , 三个小时后有人发现他躺在路边的绿化带里 , 送医不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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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得好好的 , 怎么会在绿化带里死去?警方调看了公共视频 , 原来是小车卷到路上电线 , 男子恰被弹飞 。
从法庭上播放的证据视频看 , 当天14时39分 , 李伟出现在朱建路口人行横道北侧 。 当时人来人往 , 还有辅警在执勤 。 一辆白色的苏牌小客车从南向北驶来 , 卷上路面的电线后在马路上转了半圈 , 随后横停在路中间 。 而与此同时 , 在画面左上方不引人注意的地方 , 李伟被电线弹到倏地弹起 , 斜斜地飞向道路绿化带上空 , 撞上一根电线杆后坠落下去 。
卷上路面电线的小客车车主叶某下车检查 , 车辆没事 , 他自己人也没事 , 就当作一次单车事故 , 立即开车驶离现场 。 当天傍晚 , 警察打电话来 , 说他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 叶某说一头雾水 , 自己的车辆当时根本就没有碰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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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车超高 拉断电线
路面上平白无故
为什么会横着电线呢?
回看监控追溯后发现 , 这根电线是大约3个小时前 , 另一辆载重卡车拉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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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调查了解到 , 当天11点49分 , 周某驾驶沪牌重型货车拖挂重型平板半挂车 , 装载的水泥预制板超高 , 预制板上方有钢筋裸露 , 将路口的架空线拉断 。 该架空线固定在某电信公司所属的电线杆上 , 电线被挂断后 , 掉落在某公路管理所巡查范围内 。 案发时架空线的离地高度为447.3厘米 , 低于电信巡查要求的高度 。 当时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 , 拉断架空线事故 , 周某和无主电缆线所属单位负同等责任 。 7个被告都说自己冤 。
一人的死亡 , 牵扯到了前后两起事故 。 这桩奇案目前正在法庭审理当中 。
李伟家属委托律师将大货车驾驶员周某及其所属公司、小客车驾驶员叶某、两辆车投保的两家保险公司、某电信公司以及某路管所一起告上法庭 , 索赔包括律师费在内共计189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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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 几位被告却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很“无辜”……
大货车驾驶员周某:从我将电缆挂断到死者出事 , 中间有两个多小时 , 现场已经改变 , 我不应当承担那么多 , 具体由法院判决 。
周某所在公司:周某确系我司员工 , 事发时在履行职务 。 但如果法院认定周某有责任 , 我司也不认为周某应当承担原告要求的50%责任 。 周某虽然将电缆刮挂在地 , 但周某没有发现电缆落地 , 到死者死亡事发间隔3个小时 , 期间有车辆不断路过 , 都可能导致线缆落地位置发生改变 , (如果周某有责任)那么将电缆位置发生改变的车辆也都应当承担责任 。 该起交通事故认定书中 , 认定李伟系意外事故死亡 , 而且被告周某也不是该起事故认定书中的当事人(当事人系小客车驾驶员叶某) , 故公司不承担本次事故责任 。
周某车险投保公司:涉案车辆在我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 , 含不计免赔 , 但我方认为 , 这是一起意外事故 , 电线掉落与李伟死亡是两个独立件事 , 所以我司不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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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客车驾驶员叶某:事发时我是正常行驶 , 应当由我购买保险的公司承担责任 。 周某将电线挂落地面 , 没有及时处理 。 如果不是周某将电线挂落 , 我也不会碰到电线引发事故 。 我因为该事故行政拘留了一个月 。 我是正常行驶 , 没有违规操作 , 我当时也没有看见电缆 。 事发后我下车查看 , 并且有一个协管员也过来查看事故现场 , 我们都没有发现死者李伟 。 我的车辆也没有损坏 , 我不知道李伟死亡 , 我就走了 。, 如果我知道事发情况 , 我肯定会报警处理的 。 虽然我之前因“交通肇事逃逸”被行政拘留 , 但警方调查清楚后 , 拘留处分已经被撤销了 。
叶某车险投保公司:叶某的车辆在我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200万元 , 含不计免赔 , 事发在保险期限内 。 我司同意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 驾驶人员逃逸现场的 , 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 故在商业三者险保险合同内不予理赔 。 针对原告提出我司承担30%责任 , 我方认为该事故为交通意外事故 , 并且被告叶某在行驶过程中无违法行为 , 属于正常行为 , 我方不认可责任比例30% 。
某电信公司:对原告要求我司承担责任10%不认可 。 根据事故认定书 , 李伟死亡系意外事故 , 我司不属于事故认定书中载明的当事人主体 , 我司与本案无关 , 对死者死亡无因果关系 , 不承担责任 。
路管所:该起事故与我们无关 。 我们在日常道路养护过程中 , 无原告指出的有清理路障的义务 , 只在应急情况下有清障职能 , 但是事发前我所并未接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清障通报 。 我方与死者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 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目前 , 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
责任究竟该如何划分?你们怎么看?
(来源:信息时报、看看新闻Knews、周到app)
_原题是:奇案!行人走在路上突然身亡…7个被告都表示无辜
编辑 施尚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