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进门医院全责”,好做法

“病人进门医院全责” , 好做法近几天 , 有关大午公司和大午先生的新闻很热 。 毕竟 , 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 , 大午先生和20多人被实施刑事强制措施 , 的确令人震惊 。 口袋罪也罢 , 或者单位罪也罢 , 或者不该强行接管公司也罢 , 在法治社会没有人或者机构敢公然挑战法律的 。 相信假以时日 , 真相肯定会大白天下的 。 9000多名员工的大午公司 , 还有大午医院大午学校 , 能否不中断运营 , 这不仅牵扯法律问题 , 更涉及到这些员工学生 , 也包括村民们的切身利益 。 比如说 , 起码不失业吧 。 何况 , 有官部门反复强调的是 , 对民营企业要慎重处理 , 尤其是民营企业家们 。 从养鸡养猪开始 , 历经36年发展成如今有20多家公司 , 有9000多名员工的农牧企业集团 , 大午先生和大午公司的确有值得肯定的地方 。 尤其是 , 大午先生给大午医院制定的规则 , “病人进门医院全责” , 就非常值得所有医疗机构学习借鉴 。 这八个字是刻在大午医院门口的石头上 , 也是大午医院一直在奉行的原则 。 想想也是 , 病人走进医院 , 不说钱的事情吧 , 都是对医院医生高度信任的 。 医生说的话 , 那是“至理名言” , 那是言说必从的 。 医生安排的检查 , 没有病人会拒绝的 , 都是毫不迟疑的服从 。 就是说 , 缴费吧 , 病人或家属也绝对不会讨价还价的 。 如此信任 , 如此信赖 , 就是因为在治病救人方面 , 医生是权威 , 是专业与知识的体现 。 显然 , 大午先生给大午医院制定的原则 , 是非常有道理的 。 至于说 , 因为医生能力问题 , 因为技术原因 , 在救治过程出现异常 , 对病人来说 , 理解 , 但医生医院得负责补救 , 不能因为信息不对称 , 而推卸责任 。 同时 , 对医院医生来说 , 如果按照大午先生所制定的原则实施 , 肯定就不会发生各种各样医患纠纷的 。 杜绝医患纠纷 , 大午先生制定的“病人进门医院全责” , 只要所有医疗机构落实的话 , 那么 , 久为社会诟病的纠纷完全就能避免 。 当然了 , 大午先生说的医院不能挣钱 , 10元以下免费 , 不要挂号费 , 尤其是低价医疗 , 这些梦想成为现实 , 几乎都是因为 , 有先富起来的大午先生自己来承担 。 先富带动后富 , 在治病救人方面 , 大午先生做的非常好 。 不过 , 医院挣钱是耻辱 , 这样的理念与如今医疗行业是支柱产业有点格格不入 。 说实话 , 要是有太多的大午医院存在 , 这就将对绝大多数医院形成冲击 。 反正 , 如某法学教授所说的 , 大午先生太理想化了 , 打破了很多潜规则 , 影响了很多人的利益 。 但是 , 我以为这些都不应该构成大午先生涉嫌犯罪的理由 。 总之 , 罪与非罪 , 自有证据来证明 。 但是 , 大午先生和他20多名高管的被刑事强制 , 若是影响到企业 , 包括9000多员工的就业 , 那就罪莫大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