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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 , 如果不存在空间困难情况 , 人行道宽度不能小于2米 。
还有一些情况被单独列出 , 例如 , 道路一侧为铁路等行人交通量稀少的路段 , 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1.5米;城市道路以下等级的胡同、街坊路等道路 , 有机动车通行的 , 可供行人通行的宽度不宜小于1.5米;城市绿道人行道的宽度不宜小于2米 。
这不是北京市第一次对人行道宽度做出规范 。
2016年 , 北京市原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 , 即使是人行道剩余宽度最小的支路 , 宽度也不能低于2米 。
■ 专家建议
交通规划应“对行人友好” 人行道宽度标准应更清楚
“北京人行道过窄的问题 , 应该说比较严重 。 ”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副教授李迪华认为 , 究其原因 , 主要是观念问题 。 “我们城市的交通主导思想 , 一直以机动车为导向、机动车优先 , 遇到人与车的矛盾时 , 为解决机动车拥堵问题 , 往往第一时间‘牺牲’行人路权 , 如果我们依赖机动车的生活方式不转变 , 那么人行道受挤压的问题一定会延续下去 。 ”
另一方面 , 城市对于绿地过度重视也是导致人行道受挤压的一个因素 , 绿地确实很重要 , 但不应该跟人的舒适和安全便利来争夺空间 。 “机动车、绿地、行人发生冲突时 , 我们可以牺牲行人的权利 , 但不可以占用绿地 , 这其实是一个观念误区 。 ”
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资源与环境经济研究室主任娄伟也表示 , 城市交通规划对机动车道的重视 , 间接导致了对人行道的忽视 。 “相较机动车 , 行人属于弱势群体 , 得到的重视不够 。 以往的城市道路规划 , 更多考虑如何解决机动车交通拥堵问题 , 行人的安全及舒适出行需求被弱化 。 ”
这一问题同城市发展历史也有关联 , 因为城市是逐步发展的 , 很多老旧区域住房及居民密度高 , 给人行道预留的空间少 。 娄伟建议 , 人行道建设应该提到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及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在城市及交通规划方面 , 要把“对行人友好”作为重要的规划原则 , 利用智慧化技术等新技术新方法 , 对不同区域的道路改造进行精准实施 。
此外 , 目前对于人行道的标准规范太低、标准也不够清楚 。 “比如规定部分道路要大于或等于4米 , 这个4米的规定实际上比较模糊 , 到底是要求净宽(即排除树木、市政设施等障碍物) , 还是包括其他设施在内的宽度?如果包括其他设施 , 即便要求人行道宽度4米 , 最后人能够走的宽度实际上还是不够 。 从人的使用体验来说 , 人行道的净宽最少要达到4米 , 其使用感觉体验才会比较舒适 。 ”李迪华说 。
与之相对应的 , 李迪华表示 , 市民生活观念的转变也很重要 , 在北京这样的特大城市生活 , 公共交通、非机动车、步行应该成为主流的出行方式 , 而不是开车出行 。 “我们不可能变出空间来 , 但可以通过改变生活方式、交通观念来改变交通结构 , 最后实现走路更加舒适方便的目标 。 ”
新京报采访人员 徐美慧 裴剑飞 【编辑:田博群】
稿源:(新京报)
【】网址:/a/2020/1109/010news349125.html
标题:人行道|一侧人行道宽不足1米 变“窄”的人行道难住行人(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