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福建这些人可以多领2000元
本文插图
日前 , 省残联、省财政厅、省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我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政策的通知》 。 我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将扩大到18岁 , 残疾儿童救助标准从现有的每人每年1.5万元提高到1.7万元 , 贫困残疾儿童救助标准从现有的每人每年1.8万元提高到2万元 。 两项政策调整措施于明年正式实施 。
具体调整方案看这里 ↓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政策的通知
(闽残联康复〔2020〕70号)
各市、县(区)残联、财政局、卫健委(局) , 平潭综合实验区残联、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闽政〔2018〕18号)规定 ,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 , 对我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和补助标准进行调整 。 现通知如下:
一、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调整为0-17岁 , 即在申请康复救助年度的1月1日 , 年龄未满18周岁 。 7-17岁的残疾儿童申请康复救助的 , 须具有本省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 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持有居住证的7-17岁残疾儿童开展救助 。
二、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7000元 , 每月不超过1700元 。 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 每月不超过2000元 。 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 , 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承担 。
三、各地财政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 省级财政根据各地财力状况、康复对象数、绩效考核情况等给予适当补助 。
四、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各医疗机构开展残疾儿童残疾评定和医学诊断工作 , 组织开展残疾儿童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康复技术推广 , 会同残联组织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监督指导工作 。
五、各地残联组织要做好工作衔接和政策调整 , 广泛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宣传 ,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 切实提高经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服务水平 。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 。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8日
来源: 福建新闻联播微信
【|明年起,福建这些人可以多领2000元】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 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 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 谢谢 。
- 内分泌科胡医生|心脏不适可以做哪些检查?这些影像检查,帮你确诊
- 家庭医生在线|提醒:这些食物尽量不要碰!有人一天吃几遍还不以为然,真是害人
- 暴露|冷空气来袭,警惕这些疾病高发!一图get应对贴士
- 壹号情感汇|一个女人若是和你“玩玩而已”,可能会有这些“痕迹”,别不知情
- 蓝天情感|坏消息传来!转告父母:2021年起,取消60岁以上老年卡?
- 世界摄影地理|这些赤裸裸的图片告诉你:什么叫色即是空?
- 科学杂说|如果你想做一个天文学家,你该知道这些
- |刷牙、洗脸、剪指甲……这些最简单的事儿,你可能都做错了!
- 爱旅游的哆啦|为什么冲绳更适合冬天去?除了便宜还有这些惊喜!
- |凡是被这些星座错过的人或事,只能成为过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