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医宋慈之烧猪案

事情要先从三国时期吴国的一个案子说起 。
一天 , 吴国县令张举接到报案 , 报案人是一个中年男人 , 被告是一个穿着素衣的娇弱的女子 。抱案人说 , 这个妇人是她的弟妹 , 她把她的老公也就是自己的弟弟给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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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人说前一天午夜弟弟家中突然起火 , 因为房子距离周围的邻居比较远 , 等到邻居来救火时 , 报案人的弟弟已经死在床上了 。
面对夫兄的指控 , 妇人辩解称房屋是意外失火 , 丈夫的死与自己无关 。
两人在朝堂之上争论不休 , 激烈时甚至扭打了起来 。
能否从涉案人员口中得到准确信息是案件侦破的关键 , 在现场物证残缺的火灾案件中尤其如此 。
《洗冤集录》中宋慈就对问询这个环节做了系统的研究 。
一有人来报案 , 宋慈便对报案人进行详细的询问:
“火是在什么地方着起来的?”
“火起来的时候死在什么地方?”
“死者为什么在那个地方?”
“死者有没有经过抢救?”
等等一系列详细的问题 。
宋慈要求负责检验的官员必须把这些问题全部问清后 , 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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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官员如何辨别被火烧死和死后焚尸呢?
在《洗冤集录》中宋慈写下了这样一种方法 。
古代的人一般是住在茅屋或者瓦屋里 , 如果这个人是被火烧死的 , 那么他应该是在茅草和瓦片下 。
如果这个人是被人推到火场 , 那个证人死后应该在茅草或者是瓦片的上面 。
除了观察废墟和尸体的位置关系外 , 宋慈还记录了另外一种通过尸体特征来判断案件性质的方法 。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医宋慈之烧猪案】这个方法在三国时期的那一起案件中就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
公堂之上 , 死者的哥哥和妻子各执一词真假难辨 , 事实真如死者哥哥所说凶手就是弟媳吗?
随后乡间的一些流言也让死者妻子的嫌疑加重 , 死者妻子平时比较轻佻 , 私生活不检点 , 传言说和村里的男人勾勾搭搭 。
但是对于这些说法 死者妻子并不承认 , 而且声称案发前一天她就回娘家省亲了 。
张举听完两人的陈述后并没有立刻做出判断 , 而是陷入了沉思 。
在没有解剖的三国时期仅凭尸体现象 , 来寻找破案的线索是相当困难的 。
张举想来想去忽然灵光一现!
他让人找来两口猪 , 然后让人把其中一口猪杀死 , 然后把死猪和活猪都弄到一个棚屋里 , 大家对张举的行为感到十分不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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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举没有理会其他的疑惑眼神 , 命令衙役将棚屋内的柴草点燃 。张举则旁边点燃了一炷香 。
一炷香之后 , 那头活猪被烧死 。
张举命令衙役将火扑灭 , 然后把死猪与活猪的尸体放到他面前检验 。
张举俯下身子 , 对两头都做仔细比对 , 发现两头猪的体表烧焦情况很相似 , 没有什么不同 。但是刚检查到口腔的时候有了关键性的发现 。
张举发现杀死的那头猪 , 嘴巴里面没有烟灰 , 活着的那头猪 , 口鼻腔里面有大量的烟灰 。
这一发现令张举恍然大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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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立即返回对死者的口腔进行检验 , 死者的口腔里没有烟灰 , 这说明死者是先被杀害然后被纵火焚尸的 。分页标题
之前还百般辩解的死者妻子 , 在证据面前知道事情败露说出了实情 。
原来是他勾结情夫杀害自己的丈夫然后毁尸灭迹 。
通过烧猪的实验 , 张举明确了这一起火灾案件的性质 , 后来他的这种认识方法被宋慈整理收录在了《洗冤集录》中 。
因此彻底颠覆了火灾案件调查的历史 , 一直到清末 , 历代官府都将这一方法分为火灾案件的验尸指南 。
那么 , 为什么仅凭死者口腔内有烟灰就能揭示火灾性质呢?
在《洗冤集录》中宋慈对这种验尸方法做出了解析:
被火烧死 , 其尸体口鼻内会有烟灰 , 这是因为人在生前被火烧 , 浓烟会随着呼吸系统进入口鼻腔中留下痕迹 。人死后再被焚烧 , 呼吸停止 , 烟灰便不易进入体内 。
对火的使用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一次突破 , 但当火一旦失去控制 , 便会酿成灾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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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 自古以来人们就对火灾非常重视 , 早在北宋时期中国就出现了世界上第一支国立灭火队 。
到了南宋时期 , 则建立了比北宋更为完善的消防气质 。
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 , 宋慈的《洗冤集录》中对辨别火灾是意外还是人为?死者是被火烧死还是死后焚尸?验尸报告就怎么写详尽的描述 。
我们三国时期的 张举烧 猪到现在法医 通过一系列技术手段判断火灾 性质把医学已经有了巨大的推进 ,法医不再停留于解释是意外失火还是人为 纵火 他们在尝试解决 更大的 难题 比如以何种方式送货这些更深层次的追问 , 他们更快更准确地找到真凶 。